零售商型優待券的類型
零售商型優待券,主要分為四類:
1、直接折價式。
2、免費送贈品式。
3、送積分點券式。
4、購物返券式。
零售商型優待券的規則
需要注意的是,這類優待券是
零售商的促銷手段,為了保證這種促銷手段不造成
不正當競爭,同時也能保護持券人的合法權益,它們分別要遵循特定的規則:
1、對於直接打折式的優待券而言,
零售商應當如實說明打折的原因、期限,並明確標示
商品原價,不標明原價或表示原價虛假的,視為
價格欺詐;零售商
促銷商品所標示的
價格不得高於本次促銷活動前在本經營場所標示的價格;
零售商不得以虛假的清倉、
拆遷、歇業、轉行、
破產等事由開展促銷活動,因清倉、拆遷、歇業、轉行、破產等事由開展促銷活動的,促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零售商開展特價限時購物活動的,應當保證商品在限時購物時段內的充足供應;零售商開展特價限量購物活動的,應當將限量商品的具體數量向
消費者明示。
連鎖企業開展特價限量購物活動的,參加活動的店鋪還應當將限量
商品在各店鋪的數量分配向
消費者明示。
2、對於免費送贈品式的優待券而言,
零售商不得以虛構的贈品價值額、“精美禮品”等含糊的語言文字誤導
消費者;零售商不得將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無生產廠家、無廠家地址、無生產日期、變質、過期、不合格的
商品作為贈品;零售商應當向消費者明示贈品的名稱、數量、規格和質量等級;零售商應當對贈品承擔等同於
商品銷售的責任和義務,但事前對贈品與出售商品作出明確區分,並就其
質量保證、
售後服務向消費者作出特別說明的除外。
3、對於送積分點券式的優待券而言,
零售商應當事先將獲得積分的方式、積分有效時間、可以獲得的購物優惠、返利比例等內容向
消費者明示。
4、對於購物返券式的優待券而言,
零售商應當將返券幅度、返券及收券
商品的範圍、返券使用期限、使用規則等向
消費者明示;零售商不得要求消費者必須支付一定數額的
人民幣後,方可使用一定數額的返券;
消費者從獲得返券時起至購物返券活動結束後十日內,均有權使用返券,有權使用返券購買所有收券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