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做好2015年度雲南省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財政局 ,滇中產業新區財政局,鎮雄縣、宣威市、騰衝縣財政局,各相關省屬企業:
為支持我省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加快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參照財政部《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企〔2013〕67號)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15年度我省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及方式
(一)支持重點
1.本地區內具有一定聚集效應的有色金屬、黑色金屬、磷化工、生物醫藥、裝備製造、蔗糖加工、糧油製品、林紙加工、飲料製品、茶製品、果蔬加工、畜禽加工、橡膠製品等13個“十二五”地方特色重點發展產業項目。
2.地方政府確定的具有一定聚集效應的地方支柱產業項目。
3.優先支持各州(市)財政部門推薦的《雲南做好工作iang特色產業發展及財源建設行動計畫》重點企業及項目。
(二)支持方向
1.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重點支持地方特色產業集群和特色產業聚集區內中小企業開展的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創新水平較高、市場競爭力較強、預期經濟和社會效益較好、智慧財產權清晰的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2.中小企業節能減排。重點支持地方特色產業集群和特色產業聚集區內中小企業生產或套用節能減排產品,進行技術改造的項目,集群和聚集區內廢水、廢氣、廢渣等廢棄物綜合治理利用項目。
3.中小企業與骨幹企業專業化協作。重點支持地方特色產業集群和特色產業聚集區內有較強協作配套關係的中小龍頭骨幹企業重點產品技術改造和改擴建項目,中小企業為建立和加強與龍頭骨幹企業協作配套關係、提高專業化生產水平而進行的技術改造和改擴建項目。
4.中小企業產業升級和延伸。重點支持地方特色產業集群和特色產業聚集區內中小企業產業升級改造,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信息網路及高端製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小企業項目建設和技術改造,集群和聚集區內主導性產業中小企業向附加值高的產業前端和後端延伸而進行的技術改造項目。
5.改善中小企業服務環境。重點支持為地方特色產業集群和特色產業聚集區內中小企業提供研究開發、設計、智慧財產權保護、工程技術管理、商務信息交流等公共服務項目。
(三)支持方式
支持方式採取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以貸款為主的建設項目,給予貸款貼息;以其他方式籌集資金的項目,給予無償資助。同一年度每個項目只能申請一種支持方式。
二、申報條件
申請扶持資金的企業或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本省依法登記註冊,正常開展經營活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位於地方特色產業集群或特色產業聚集區內;
(三)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四)會計信息準確完整,納稅信用和銀行信用良好;
(五)申報項目符合《辦法》和本《通知》規定的支持內容;
(六)對上年度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和重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不予支持;
(七)不支持產能過剩項目。
三、申報資料
(一)資金申請檔案;
(二)承諾書(附屬檔案1,申報系統中須上傳掃描件);
(三)《雲南省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申請表》(申報系統中列印);
(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基本情況統計表(附屬檔案2);
(五)項目可行性報告;
(六)生產經營情況或業務開展情況;
(七)經中介機構審計的上年度審計報告及會計報表;
(八)承擔項目單位法人執照副本及章程;
(九)產業化投資建設項目,還應提供立項主管部門對項目可行性研究的批覆檔案或備案登記檔案,以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評價意見(非產業化投資建設項目,無備案登記檔案或環境評價意見的,請出具情況說明並加蓋企業和相關部門公章);
(十)申請貸款貼息支持的,還需附銀行貸款契約、借據和貸款《銀行核實情況表》(附屬檔案3);
(十一)申請無償資助的,還需提供按照附屬檔案6要求編報的申報項目投資情況專項審計報告;
(十二)其他與申請專項資金有關的材料。
申報企業須一次性在網路上提交上述所需的材料,項目上報省財政廳後不接受補充材料。
四、申報程式
(一)2015年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採取網路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或單位登錄下列網址進行申報:雲南省企業申請省級財政扶持項目申報系統。
(二)已進行網路申報的企業或單位,按屬地向所在地縣(市、區)財政局提出申請,上報的註冊信息、申請材料應準確、真實、完整,縣(市、區)財政局對企業註冊資料、附屬檔案材料的原件進行認真審核後,對申報項目進行實地核實(核實情況留存備查),提出審核意見報州(市)財政局;省屬國有企業的下屬單位向集團公司申報,上報的註冊信息,申請材料應準確、真實、完整,集團公司對企業註冊資料、附屬檔案材料的原件進行認真審核後,對申報項目進行實地核實(核實情況留存備查)。
(三)各州(市)財政局和省屬集團公司按照本《通知》要求,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嚴格審核,並組織專家評審和實地核實,本部門紀檢監察機構或監督檢查機構應全程參與項目組織和評審過程。
(四)各州(市)財政局和省屬集團公司上報省財政廳的資金申請檔案需對項目所屬產業、項目特色及推薦理由等進行簡要陳述,並附《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匯總表》(附屬檔案4)、《申報財政專項資金項目材料符合性審核情況表》(附屬檔案5)和專家評審記錄,其他紙質材料由各州(市)財政局和省屬集團公司保存備查。
(五)各州(市)財政局和省屬集團公司須一次性行文上報,項目上報省財政廳後不接受補報。
五、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省直管縣財政部門和省屬集團公司要高度重視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專項扶持工作,認真組織項目,嚴格篩選論證,擇優推薦上報,並對所報項目的真實性負責。
(二)申報企業須納入財政部門企業財務決算和快報編報範圍,如之前未納入的,須在申報當月納入編報範圍管理。
(三)各州(市)及省屬集團公司最終上報省財政廳的項目中,貼息項目不得低於申報項目總數的40%,貼息項目須同時提供縣級財政部門或省屬集團公司對銀行實行的貸款貼息函證材料。
(四)凡材料不齊備、程式不合規,申報企業未按要求一次性提供申報材料,州(市)財政局和省屬集團公司未在申報截止日期前一次性正式行文上報省財政廳的項目,一律不納入扶持範圍。
(五)申報時間:企業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15日;縣(市、區)審核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20日;州(市)和省屬集團公司審核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
申報材料須於2015年3月31日前報省財政廳,凡資料不齊或逾期申報的不予受理。
(六)各州(市)、省直管縣財政部門和省屬集團公司要及時掌握上年度扶持項目建設進展情況,進一步加強資金使用監督檢查,確保扶持項目嚴格按計畫實施,並應對本地區上年度扶持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將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實施效果、存在問題及政策建議等以報告形式上報我廳,未報送上述資料的,不予安排當年項目資金。
雲南省財政廳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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