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煤礦安全事故傷亡賠償暫行規定》在2005.03.21由雲南省人民政府頒布其意在為了加強煤礦安全監察,落實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障事故傷亡人員或者其家屬獲得賠償,防止和減少煤礦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煤礦安全事故傷亡賠償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2005年03月21日
- 實施時間:2005年03月21日
- 頒布單位:雲南省人民政府
《雲南省煤礦安全事故傷亡賠償暫行規定》在2005.03.21由雲南省人民政府頒布其意在為了加強煤礦安全監察,落實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障事故傷亡人員或者其家屬獲得賠償,防止和減少煤礦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雲南省煤礦安全事故傷亡賠償暫行規定》在2005.03.21由雲南省人民政府頒布其意在為了加強煤礦安全監察,落實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障事故傷亡人員或者其家屬獲得賠償,防止和減少煤礦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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