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關於印發雲南省工業產業轉型升級指導目錄(2014年本)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省級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工業轉型升級的意見》(雲發〔2014〕20號)精神,加快推進全省工業轉型升級,我們組織編制了《雲南省工業產業轉型升級指導目錄(2014年本)》(以下簡稱《指導目錄》),現印發你們,並提出如下意見,請一併貫徹執行。
一、目的意義
《指導目錄》根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等產業政策,從投資角度對國家及我省相關規劃的發展重點和主要任務進行了細化,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我省工業投資鼓勵的重點、方向和區域布局。《指導目錄》的發布實施,是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培育一批千億元新興產業,最佳化提升傳統工業,積極發展生產性服務業,著力打造千百億元園區和企業,進一步最佳化產業空間布局,加快全省工業轉型升級的重要舉措;是指導全省工業轉型升級,引導各類投資主體進行投資活動的重要指南;是各級工業投資主管部門在工業產業結構調整升級中進行項目審批、核准、備案工作的重要依據;是各級政府相關部門、金融機構開展工業投資項目的重要參考。
二、行業範圍
《指導目錄》緊扣工業轉型升級這一主題,結合我省現有工業產業基礎、技術水平、空間布局,兼顧傳統行業分類方式,對煤炭、鋼鐵、有色、化工、建材、機械、食品、醫藥、消費品、電子信息、節能環保全全與資源綜合利用、生產性服務業等12個行業的投資重點、方向、布局進行了梳理和細化。
三、條目遴選原則
《指導目錄》嚴格遵循堅持市場主導與資源利用並重並舉;堅持做大增量與最佳化存量齊抓共進;堅持鼓勵培育和淘汰落後同步推進;堅持企業主體與政府引導有機銜接;堅持工業發展與生態建設和諧共贏的原則。
《指導目錄》是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的鼓勵類、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轉型升級投資指南(2011年本》、國家和我省相關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為依據,借鑑有關省區市產業發展的經驗做法,緊緊結合我省工業發展實際,按照突出轉型升級導向,凸顯自身優勢特色、注重統籌兼顧的要求遴選確定的各行業條目。
四、區域布局
《指導目錄》統籌考慮各地資源、能源、運輸、環境、市場等因素,著力推進州市間產業梯度、聯動、協調發展,大力吸引東部地區產業向我省有序轉移,努力最佳化全省生產力布局。《指導目錄》中的區域布局是指該地區經相關部門認定的工業園區和產業基地,主要是根據各地現有資源狀況、產業基礎和未來發展潛力提出。
五、總量控制
嚴格控制產能盲目擴張,不在《指導目錄》鼓勵範圍內的新建銅、鉛、鋅、錫冶煉,電石、焦炭、黃磷生產項目,在滿足國家行業準入條件基礎上,須落實產能等量置換指標,其中有色金屬自產資源須達到50%以上。除資源、能源、市場三頭在外的鋼鐵項目外,不再新增鋼鐵產能。到2017年,銅、鋁、鉛鋅、錫冶煉生產能力分別控制在50 萬噸、300萬噸、190萬噸、10萬噸以內,粗鋼生產能力控制在3000萬噸以內,水泥熟料總量控制在1.2億噸以內,電石、焦炭、黃磷、磷復肥總量分別控制在160萬噸、2200萬噸、110萬噸、750萬噸以內,燃煤公用電廠裝機控制在1500萬千瓦以內。
六、淘汰落後
堅決淘汰落後產能。認真組織實施我省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實施方案。按年度制定煤炭、鋼鐵、水泥、鐵合金、有色金屬、焦炭等淘汰落後產能方案,將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級政府,落實到具體企業,防止落後產能轉移。對未按要求淘汰落後產能的企業,堅決依法責令停產、關閉。支持小冶煉、小礦山、小煤礦企業向其他行業轉產,引導落後產能有序退出。將淘汰落後產能騰出的資源供給、環境容量和產能空間用於支持《指導目錄》鼓勵的產業發展。
七、政策支持
對符合《指導目錄》、且符合產業區域布局和投資強度控制指標的工業項目,將享受“雲發〔2014〕20號”確定的地價、電價、融資、財稅等優惠政策。
八、目錄實施
《指導目錄》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實施期間,對本《指導目錄》以外、但符合工業轉型升級導向的項目,由各地各有關部門提出,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商省級有關部門確定是否享受“雲發〔2014〕20號”的優惠政策。
外商投資企業除遵循《指導目錄》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滇中產業新區的產業選擇由滇中產業新區總體規劃及其負面清單確定。
九、目錄修訂
本《指導目錄》將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和我省工業轉型升級實際,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每兩年進行一次調整或修訂。
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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