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茄菸第2部分:包裝標識

《雪茄菸第2部分:包裝標識》是為適用於雪茄菸而制定的本標準。

2011年6月16日,《雪茄菸第2部分:包裝標識》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12年4月1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雪茄菸第2部分:包裝標識
  • 頒布時間:2011年6月16日
  • 實施時間:2012年4月1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2011年6月16日,《雪茄菸第2部分:包裝標識》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12年4月1日實施。

檔案全文

1 範圍
GB15269的本部分規定了雪茄菸包裝標識的要求、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
本部分適用於雪茄菸。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GB1526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定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部分。
GB/T191 (GB/T191—2008,ISO780:1997,MOD)
GB/T6388 運輸包裝收發貨標誌
GB12904 (GB12904—2008,ISO/IEC15420:2000,NEQ)
GB/T15269.1—2010 雪茄菸 第1部分:產品分類和抽樣技術要求
GB/T22838.1 捲菸和濾棒物理性能的測定 第1部分:捲菸包裝和標識
YC/T200 捲菸名稱編制規則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GB15269的本部分。
3.1 警句 warnings 3.2
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吸菸有害健康”等中英文句子。
包裝標識 mark
包裝體上標註的產品標識,用於識別產品及其質量、數量、特徵、特性和使用方法等,可以用文字、符號、數字、圖案以及其他形式表示。
4 要求
4.1 通用條件
4.1.1 雪茄菸包裝體上應使用註冊商標,商標的使用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4.1.2 包裝標識所用的文字應為規範中文;可以同時使用漢語拼音或外文,但漢語拼音和外文應當小於相應中文。包裝標識使用的漢字、數字和字母,其字型高度不應小於1.8mm;面積較大的包裝體上
的字型高度宜適當放大。
4.1.3 雪茄菸包裝體上應標註產品名稱(即“雪茄菸”或者“雪茄”)和數量(以支計)。
4.1.4 雪茄菸包裝體上應註明省(市)名和企業名稱或直接註明企業名稱。
4.1.4.1 生產企業的名稱應是依法登記註冊的,能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生產企業的名稱。
4.1.4.2 按照契約或者協定的約定相互協作,但又各自獨立經營的企業,在其合作生產的雪茄菸產品包裝上,應標註各自的生產者名稱。
4.1.4.3 進口雪茄菸可以不標原生產者的名稱,但應標明該產品的原產地,以及代理商或辦事機構在
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名稱。
1
GB[1]5269.2—2011
4.1.5 獲得國家認可的質量標誌的產品,可以在有效期內標註質量標誌。
4.1.6 雪茄菸包裝體上應標註符合GB12904規定的EAN-13商品條碼。
4.1.7 雪茄菸包裝體上及內附說明中不應使用如下用語:
———“保健”、“療效”、“安全”、“環保”、“低危害”等功效說明用語;
———“淡味”、“超淡味”、“柔和”等品質說明用語;
———“極品”、“最佳”、“金牌”等極端用語;
———“御品”、“貢品”等用語。
4.1.8 雪茄菸包裝體上宜標註雪茄菸加工方式和型號。1。
4.1.9 進口雪茄菸應標註“由中國菸草總公司專賣”字樣
4.1.10 各類標識應當清晰、牢固,易於識別。
4.2 箱
箱體上除應標註4.1規定的內容外,還應標註以下內容。
4.2.1 警句,即“吸菸有害健康”字樣。
4.2.2 箱體規格,標識為(長×寬×高)mm或長mm×寬mm×高mm。
4.2.3 煙支規格,標識為煙支長度mm×周長mm;帶嘴雪茄菸的長度為含嘴煙支總長。
4.2.4 符合YC/T200要求的雪茄菸名稱、符合4.1.4規定的企業的地址。
4.2.5 生產日期,當多種雪茄菸產品混裝一箱時,生產日期以最早生產的雪茄菸的生產日期為準。
4.2.6 符合GB/T191、GB/T6388規定的商品儲運安全標誌。
4.2.7 國內生產並在國內銷售的雪茄菸,應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應標明生產許可證編號,以及
企業所執行的國家標準或經備案的企業標準的編號。
4.3 條、盒包裝體上除應標註4.1規定的內容外,還應標註警句。
4.3.1 條、盒包裝體上標註的警句,內容應是如下兩組警句中的一組:
第一組:吸菸有害健康
SMOKINGISHARMFULTOYOURHEALTH
戒菸可減少對健康的危害
QUITSMOKINGREDUCESHEALTHRISK
第二組:吸菸有害健康
SMOKINGISHARMFULTOYOURHEALTH
儘早戒菸有益健康
QUITSMOKINGEARLYISGOODFORYOURHEALTH
4.3.2 警句應位於條、盒包裝正面和背面,正面使用中文警句,背面使用對應英文警句;盒包裝警句應位於其所在面下部,條包裝警句應位於其所在面右側;採用木質條、盒等形式包裝的,可只在條、盒包裝正面下部或右側標註任一組中英文警句。
4.3.3 警句區域所占面積不應小於其所在面的30%。底色(紋)可採用原商標的底色(紋),但須用與底色(紋)有一定顏色差異的直線或框將警句區域清晰劃出。商標主圖案和其他標識不應進入警語區域內,經過淡化處理的、不影響警句區域效果的可例外。
4.3.4 警句中文字型採用黑體字,英文採用ArialNarrow字型;警句字型高度不應小於2.0mm,英文
不應大於相應漢字。
4.3.5 警句應輪換使用。同一品牌、同一規格、同一包裝、同一商品條碼的雪茄菸,其條、盒每年應輪換或同時使用4.3.1規定的兩組警句。
4.4 支包裝體上可以不標註或者只標註部分包裝標識,但標註的標識應清晰完整。
2
GB15269.2—2011
5 試驗方法
5.1 將按照GB/T15269.1—2010中5.2要求抽取的箱和條直接作為試料;從GB/T15269.1—2010中6.1.3.1製備的試樣中隨機抽取5盒(支)作為試料,如盒包裝試樣數量小於或等於5盒,則試樣即試料。
5.2 按GB/T22838.1進行試驗。支包裝體使用鋼板尺及目測法對試樣進行試驗。
6 檢驗分類
A、B,4.1.1、4.1.2、4.1.3、4.1.4、4.1.6、4.1.7、4.1.9、
4.2.1、4.2.4、4.2.5、4.2.74.3A,B。
雪茄菸型式檢驗應包括所有項目;出廠檢驗根據企業質量控制要求自行確定檢測內容,但為保證產品質量,至少應對所有A類指標進行檢驗;監督檢驗項目根據有關菸草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要求設定,一般應包括所有A類指標。
7 檢驗規則
型式檢驗、出廠檢驗中,出現任何一個A類指標不符合,或者三個以上(含三個)B類指標不符合, 則判該批雪茄菸不合格。多個包裝體上出現同一種質量缺陷,計作一項。
[1] ) 依據《國家菸草專賣局關於執行進口寄售香菸條包、小包印刷字樣規定的通知》(國煙專〔1992〕第33號)等有關規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