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雜曲歌辭·羽林行
- 創作年代:唐朝
- 文學體裁:樂府
- 作者:王建
基本信息,作品原文,詞語注釋,作品賞析,作者簡介,
基本信息
【作品名稱】雜曲歌辭·羽林行
【創作年代】唐朝
【作者姓名】王建
【作品體裁】樂府
作品原文
長安惡少出名字,樓下劫商樓上醉。
天明下直明光宮,散入五陵松柏中。
百回殺人身合死,赦書尚有收城功。
九衢一日訊息定,鄉吏籍中重改姓。
出來依舊屬羽林,立在殿前射飛禽。
詞語注釋
長安:古都城名。漢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定都於此。此後東漢獻帝初、西晉愍帝、前趙、前秦、後秦、西魏、北周、隋、唐皆於此定都。西漢末綠林、赤眉,唐末黃巢領導的農民起義軍也曾建都於此。故城有二:漢城築於惠帝時,在今西安市西北。隋城築於文帝時,號大興城,故址包有今西安城和城東、南、西一帶。唐末就舊城北部改築新城,即今西安城。
五陵:長陵、安陵、陽陵、茂陵、平陵五縣的合稱。均在渭水北岸今陝西鹹陽市附近。為西漢五個皇帝陵墓所在地。漢元帝以前,每立陵墓,輒遷徙四方富豪及外戚於此居住,令供奉園陵,稱為陵縣。《漢書·遊俠傳·原涉》:“郡國諸豪及長安五陵諸為氣節者,皆歸慕之。”南朝陳徐陵《序》:“有麗人焉,其人五陵豪族充選掖庭。”明馬海浮《玉交枝·閨怨》曲:“三湘雲盡雁影遙,五陵人困鶯花老。”
赦書:頒布赦令的文告。《魏書·高恭之傳》:“及尒朱榮之死也,帝召道穆付赦書,令宣於外。”宋趙升《朝野類要·文書》:“赦書,常制恕刑之命也。”《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一:“滿生聽得此言,就是九重天上飛下一紙赦書來,怎不滿心歡喜?”清丁澎《風霾行》:“黃麻如飛赦書下,父老涕泣祈昇平。”
作品賞析
“長安惡少出名字,樓下劫商樓上醉”,開宗明義,指出羽林軍的來源是“長安惡少”,都是壞得出了名的。他們在樓下打劫客商,轉身上樓,便大吃大喝起來。一般強盜作案後,要隱匿潛逃,而這批惡少,堂而皇之,無視法紀。他們不僅轉身上樓醉酒,毫無顧忌,而且是“天明下直明光宮,散入五陵松柏中”。詩人接連使用“樓下”、“樓上”、“天明”、“散入”諸詞以顯示這是一連串毫無顧忌的行動;寫他們在長安城中,大搖大擺地幹壞事;樓下劫財,樓上醉酒,天明又從樓上下來,逕到皇宮裡去值班,值班完畢,就又散入到五陵松柏林中去路劫殺人了。從“散入”二字看,說明參加殺人劫貨的人數很多,膽子極大。
以上四句,表面上是寫羽林惡少之“膽”,實則是寫羽林惡少之“勢”,炙手可熱,有很厲害的後台。
“百回殺人身合死,赦書尚有收城功。”“百回”二字強調其作惡次數多、程度重。這說明他們儘管常常劫財殺人,誰也奈何不得,直到“百回殺人”,罪大惡極才被問成死罪;但接踵而來的,卻是皇帝的赦書,說他們“收城”有功,可以將功折罪。古代,在政治混亂時期,戰役中常有虛報戰功的現象。中唐之歲,常讓根本不懂軍事的宦官統兵或監軍,更是可以信口雌黃,在敘錄戰功之際,甚至把根本沒有參加戰鬥的人也報進去。羽林惡少,或認宦官為義父,或以財貨重賂閹黨,“赦書”之事,自然就由他們一手操辦了。所謂“收城功”云云,就直接反映了軍事、政治的混亂與黑暗。
最末四句,是寫羽林惡少們逍遙法外的得意之態:“九衢一日訊息定,鄉吏籍中重改姓。”惡少們犯了“身合死”的大罪之後,最多不過更改姓名,暫避鄉間,一當被赦的訊息從京城中得以證實,他們就又在鄉吏的戶籍冊中重新恢復了原來的姓名;並且露面之後,依然當他的羽林軍,可以“立在殿前射飛禽”,又受到皇帝的賞識了。末句是全篇最精彩、最傳神之筆。它惟妙惟肖地刻畫了一群羽林惡少逍遙法外、有恃無恐的情狀。“射飛禽”已見其自由狂放之態,“立在殿前”射御前之鳥,更見其得寵驕縱的神態,他似乎在向人們挑戰。詩人對朝政的失望、感嘆,盡在不言之中。吳喬《圍爐詩話》說:“詩貴含蓄不盡之意,尤以不著意見、聲色、故事、議論者為貴上。”此篇不著議論,題旨所在,又以一幅令人深思的畫面出之,可見作者表現手法之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