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一)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企業戰略性調整與最佳化升級;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點問題,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的融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向區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負責提出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和省市對口部門以及本區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核准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跟蹤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全區工業投資和工業項目建設的調度、考核管理工作;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規劃。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擬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六)擬訂食品、醫藥、建材、輕工、機械裝備等工業產業行業規劃、行業政策,實施行業管理,指導行業發展。
(七)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企業管理不斷創新,協調指導企業上市。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八)負責全區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服務,組織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平台,改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九)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鄉鎮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促進鄉鎮企業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企業技術改造和發展外向型經濟,研究、分析鄉鎮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經濟運行情況,提出相應的決策和建議;依法規範鄉鎮企業經營行為,保護鄉鎮企業的合法權益。
相關部門
辦公室
經濟運行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