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陽區財政局是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區財政、稅收的政策和法規、規章及財務會計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的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陽區財政局
- 郵編:130600
- 地址:長春區雙陽區丹江街611號
內設機構,秘書科,預算科,財政監督局,綜合科,企財科,社保科,農財科,城市建設科,國有科,黨委辦公室,老幹部科,部門職能,下設機構,
內設機構
秘書科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督查督辦上級機關、局領導班子交辦事項;管理財政信息、財政宣傳和新聞發布;負責管理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財務工作;會同有關科室負責財政文告工作;負責對會計從業人員的管理及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和指導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實行會計監督、檢查會計人員從業資格以及會計職業道德遵守情況;推行會計委派制,負責對直接委派會計人員的管理;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
預算科
研究財政發展形勢和財政分配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研究制訂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及編制年度預算的原則;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匯總年度各區(鄉)預算;匯總審定預算單位基本支出標準和定額;會同有關處室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彙編區級非稅收入收支計畫;指導區(鄉)預算管理和鄉鎮財政工作;審查辦理預算調整有關事宜;負責與上、下級財政的結算工作;承擔與區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聯絡事宜;貫徹執行國家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政策,負責政府債務管理有關事宜;負責全區非貿易外匯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提出培植財源、控制支出和平衡財政收支以及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的政策措施與建議;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負責區級財政資金調度,跟蹤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匯總批覆區級預算單位決算,編制區級財政決算;統一管理區級財政的銀行賬戶;研究擬定並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財政監督局
擬定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要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政法規和打擊報復財會人員的案件;監督局內科(辦、局)、單位財政法規、政策、制度執行和財務收支管理情況;牽頭組織對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檢查工作;組織、指導鄉鎮(街)財政所的監督檢查工作;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它監督檢查事項。執行國家稅法和稅收條例、決定、規定及有關實施細則;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及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的聽證工作;負責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研究財稅資源結構的變化與必要的政策調整;負責審查、辦理稅收減免和預算收入退付業務;對全區有關地方稅收進行統計分析,提出運用稅收槓桿調節經濟和收入分配的建議。
綜合科
提出物價、國有土地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負責農業土地開發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區本級政府非稅收入資金管理,編制政府非稅收入收支計畫並監督執行;並對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監督管理;統一管理全區政府非稅收入票據,檢查指導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使用;負責彩票公益金使用項目的審核和資金的使用管理監督。
企財科
負責有關工業、交通、商業、糧食、外貿企業(以下簡稱歸口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收集、匯總企業財務信息,編制歸口企業主要財務指標快報,做好歸口企業年度決算的部署、編審和匯總。負責歸口企業各類專項資金的審核申報工作、指標下達及使用管理,確保歸口企業專項資金的有效安全使用。負責管理糧食風險基金、退耕還林還草糧食補助資金。審核政策性虧損企業的財政補貼,制定退庫計畫,按時撥付資金,監督資金使用。負責我區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及外國政府貸款管理工作,加強與國內金融機構及地方金融機構(包括地方非金融機構)的密切合作;加強對國家開發銀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軟貸款的管理,按政府指令對外出具財政擔保或還款承諾,匯總分析我區債務總體情況,防範化解債務風險。
社保科
負責掌握社會保障等部門業務的全區基本情況,並參與社會保障等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區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制定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參與編制全區社會保障預算草案;會同社會保障等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財政支持項目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負責提出社會保障經費和社會保障基金支出計畫;負責社會保障經費和基金的財務管理和監督;審查社會保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相關政策的貫徹與實施;完成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課題的調研工作。
農財科
負責掌握全區農業等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並參與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參與管理和分配扶貧資金和重要防災救災資金;管理扶貧等政策性支出專項貸款貼息;直接管理扶貧資金財務核算;管理農業企業財務;會同農業等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要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出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辦法;審核農業等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組織全區水利基金劃轉、徵收和使用管理;管理和指導鄉鎮財政工作。
城市建設科
負責掌握經濟建設等部門業務的全區基本情況,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管理、使用國債資金及國家省專項補助資金,監督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編制、下達年度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參與安排區本級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監督管理建設單位資金使用、財務、預算執行情況;編審建設單位年度決算報表;參與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的基本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負責分管預算單位行政經費、事業費、專項經費的撥付和使用管理;負責分管部門預算外資金、行政性收費的監繳和分配使用;負責掌握全區城建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籌集、分配、監督管理;負責編制城市維護建設資金收支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項目預算、竣工決算;負責城建、園林、城管、環衛、市政、人防等系統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財政監督;審核城建等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國有科
擬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全區行政單位的清產核資和事業單位的財產清查;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所辦經濟實體等的國有資產管理及政府指定的相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辦理區直屬行政事業單位的產權登記、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評估核准、備案;審批國有資產劃轉、轉讓、處置;指導鄉鎮(街)財政所(國有資產管理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黨委辦公室
負責全局幹部隊伍建設及人事工作,組織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監督、檢查財政局及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
老幹部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部門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區財政、稅收的政策和法規、規章及財務會計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訂全區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參與制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編制年度區級財政預算草案,匯總全區財政決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級和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入、區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以及有關政府性基金;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
(四)根據區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提出地方性稅收政策建議。
(五)管理區級財政公共支出和各項專款;制訂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制定和執行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六)管理區級的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情況實施財政監督。
(七)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外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制訂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八)負責全區地方各類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和有關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監督有關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從業質量。
(九)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財稅、審計監督檢查工作。
(十)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設機構
工資辦
負責全區幹部職工工資代發工作。
雙陽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貫徹執行《會計法》、《預算法》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財經紀律;負責承辦區級機關事業單位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業務;對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對其各類資金進行集中管理;負責辦理區級機關事業單位預算執行中的劃撥款手續和資金結算業務;管理國庫集中支付和會計集中核算信息;做好區級機關事業單位的會計資料和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保管、移交等工作,並負責保密;依法建立集中支付賬戶體系;選擇代理銀行、委託代理銀行辦理相關業務。
雙陽區政府採購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政府採購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協助有關部門擬訂本區政府採購政策、規章,並組織實施;協助有關部門編制政府採購目錄草案及政府採購預算;協助制訂政府採購計畫並組織實施;統一組織區直、鄉鎮(街道辦)實行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納入政府採購目錄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的政府採購工作,包括組織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採購、單一來源採購等;負責組織簽訂有關政府採購契約,監督檢查契約履行情況;負責政府採購資金的統一代收代付;負責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負責受理有關政府採購投訴;負責建立政府採購信息管理系統,開展政府採購電子商務工作;負責開展政府採購統計及效益評估;負責組織開展政府採購宣傳及業務培訓,指導市有關部門開展政府採購工作;承辦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發辦
負責全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立項、申請、上報、評估;按市辦下達計畫組織招投標;與施工方簽訂契約、聘用監理監督項目工程實施;按工程進度撥付款項;組織項目工程驗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