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城暫住證辦理指南

雙城暫住證辦理指南

雙城暫住證是由市公安局各派出所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城暫住證辦理指南
  • 釋義:雙城市公安局辦理程式
  • 受理單位:市公安局各派出所
  • 事項名稱:暫住證辦理
  • 辦理條件:外地來雙人員
所需材料,辦理程式,辦結時限,辦理依據,

所需材料

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本人一寸照片兩張等相關材料。

辦理程式

1、暫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簿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和水上船舶的,由單位或者僱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3、暫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攜帶租賃契約,帶領其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辦結時限

外地來哈人員辦理暫住證,到居住地派出所隨到隨辦;集體辦理暫住證的,由派出所登門服務,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辦理依據

暫住證申領辦法》(公安部令第25號 199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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