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居住證辦理指南

居住證是由公安派出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居住證辦理
  • 事項分類:戶籍管理
  • 辦理主體:公安局(法定機關)
  • 是否收費:否
  • 辦件類型:即辦件
  • 法定期限:0個工作日
  • 辦理地點:南安市公安局各派出所戶籍視窗
  • 監督電話:0595-86390570
辦理時間,設定依據,受理條件,

辦理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設定依據

《泉州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規定》(泉政文〔2012〕212號)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流動人口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行政區域的人員。在設區的城市內跨區流動的除外。
第六條 流動人口擬在本市行政轄區內居住的,應當自到達之日起7日內到居住地受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受理條件

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及出租屋房主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複印件去派出所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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