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賢縣教育局

集賢縣教育局位於雙鴨山市集賢縣學府路,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和重要的規章制度,並指導監督各單位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集賢縣教育局
  • 機構職責: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
  • 性質:縣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 地址:集賢縣
機構職責,機構職責,

機構職責

縣教育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擬定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和監督教育規劃與計畫的實施。
二、負責基礎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幼兒教育和廣播電視教育等工作,指導推動各類教育思想、教育內容、教育方法的改革。負責全縣教育督導與評估。
三、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同外部的關係,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教育體制和運行機制。
四、負責全縣國中、高中招生以及自學考試和高中會考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和全縣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五、負責教師隊伍的建設和培訓工作,主管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職務的評聘和教師工作考核與獎懲。
六、負責吸收錄用公辦教師以及教師工資晉升、辦理離退休等福利待遇工作,負責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人員調配工作。
七、指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美育工作和國防教育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管理全縣教育基建和教育事業費,編制和實施重大基本建設投入計畫,教育教學設備儀器的購置和更新計畫,指導全縣勤工儉學和發展校辦產業工作。
九、負責縣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股級以下幹部的管理、考核、任免、獎懲工作,負責指導全縣中國小校校長崗位培訓工作。
十、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勞動安全、防火安全、交通安全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務信息化辦公室牌子)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機關財務;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督辦查辦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保密、信息、宣傳、信訪、檔案、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協調機關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及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化方面的職責,開展本單位入口網站的建設、運行管理和內容保障工作;承擔局機關政務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政務信息使用、利用和實時更新情況;利用網路平台,推進辦公現代化,2015年年底前實現無紙化辦公。
(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局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工資、人才、機構編制管理和人事檔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表彰獎勵;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規劃並指導全縣教育行政幹部和中國小校長(含幼稚園園長)隊伍建設,抓好“名校長工程”;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具體承擔全縣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資格審查、檔案轉遞、報到、登記和就業指導工作。
(三)發展規劃科
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規劃並起草貫徹實施教育法規的檔案草案;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中、初等教育布局、結構調整;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中等教育學校的設定、撤銷和更名;制定全縣中等及其以下教育招生計畫,負責教育事業統計並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管理縣本級基本建設項目及教育基建投資;具體負責涉外項目建設等方面工作。
(四)財務科
負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管理、監測,督促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貫徹落實;負責教育經費的預算、決算、分配和使用;管理教育專項經費;協助做好教育基金的籌集和“三稅”教育附加費的徵收、管理;管理教育系統國有資產;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預算內、外各項資金的審計工作;指導和推進學校總務後勤工作的改革。
(五)義務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縣義務教育工作;擬訂並貫徹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組織審定義務教育階段市級課程教科書,指導教學信息、圖書館、實驗室設備配備;指導義務教育教學改革;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負責全縣義務教育學校“名校工程”的規劃、實施和管理工作;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對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舉辦的義務教育學校的評估與管理工作。
(六)非義務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縣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組織審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市級課程教科書,指導教學信息、圖書館、實驗室設備配備;指導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學改革;管理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負責全縣高中教育學校“名校工程”的規劃、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普通高中招生會考和學籍管理、畢業生審批及頒證工作;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對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舉辦的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評估與管理工作。
(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縣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工作;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師資培訓;負責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招生、學籍管理、畢業生審批及頒證工作;指導全市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承擔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管理與指導工作;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對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舉辦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評估與管理工作。
(八)師資培訓科
綜合管理全縣中國小教師的培養與培訓;負責教師進修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學籍管理、畢業生審批及頒證工作;負責全縣教師學歷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名師工程”的規劃、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教師職業道德建設。
(九)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負責全縣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擬訂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協調學校組團參加重大體育競賽和藝術活動;指導全縣學生的軍訓、國防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十)法制教育安全科
負責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和重大問題的政策調研;負責教育系統綜合法規宣傳教育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機關的行政複議和對外應訴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安全的綜合協調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縣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委員會日常工作。
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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