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二、制定全縣公路(包括農村公路)交通行業和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公路交通工程建設,會同省部門搞好公路交通戰備工作。
四、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公路交通行業和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組織公路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規費稽徵;負責客貨運輸、出租汽車、出入國境汽車運輸、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等運輸服務業的管理。
六、落實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職業技術教育。
七、負責局機關、局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局管幹部管理工作、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
八、負責全縣交通的路政、運政、管理和指導工作。
九、承辦縣委、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