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隨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9號)和《中共隨州市委、隨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隨發〔2010〕2號)精神,設立隨州市民防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隨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和隨州市地震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隨州市民防辦
- 地點:隨州市
- 現任主任:王華寬
- 職能:增加參與防災救災的職責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市地震局的職責劃入市民防辦公室。
(二)增加參與防災救災的職責。
(三)加強對重要經濟目標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指導和監督,對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項目提出建議。
(四)加強對城市及城市規劃區內防空地下室建設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五)加強本市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工作社會管理與行業管理。
(六)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防、人民防空、防震減災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隨州實際,擬訂市本級人民防空、防震減災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二)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民防、人民防空、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人防工程、通信警報與信息化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指導和監督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
(三)組織實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事項的依法審批和綜合管理;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平戰結合開發利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依法組織全市防空防災警報鳴放工作。
(五)組織制訂城市防空襲方案、人口疏散計畫;擬定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督促檢查城市重要經濟目標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對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項目提出建議;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與訓練。
(六)承擔戰時組織指揮城市民眾進行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任務,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七)擬定、申報省級人民防空重點城市,依法對人民防空重點城市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項目建設提出建議。
(八)負責全市監測台網建設和地震監測、預測、預報管理工作,建立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開展地震群測群防工作;承擔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市政府抗震救災辦事機構的職責;指導縣(市、區)防震減災工作。
(九)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重大工程建設、水庫建設和生命線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市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管理。
(十)組織開展全市人民防空、防震減災的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人民防空和防震減災的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民防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科研成果。
(十一)管理市本級人民防空、防震減災物資和國有資產;編制市級人民防空和防震減災經費預決算,並對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