蒯發忠

蒯發忠

蒯發忠,男,漢族,1958年1月11日出生,大學文化,中共黨員,曾任隨州市民防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正處級)。 2015年1月,隨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隨州市民防辦公室原主任(正處級)蒯發忠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經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處蒯發忠犯受賄罪、貪污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三十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蒯發忠
  • 出生日期:958年1月11日
  • 職業:隨州市民防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正處級)
人物簡歷,涉嫌受賄,公開宣判,懺悔錄,

人物簡歷

曾任隨州市民防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正處級)。

涉嫌受賄

因涉嫌受賄於2013年7月5日被隨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7月22日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當日由隨州市公安局執行逮捕,羈押於隨州市第一看守所。

公開宣判

2015年1月,隨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隨州市民防辦公室原主任(正處級)蒯發忠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經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處蒯發忠犯受賄罪、貪污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三十萬元。

懺悔錄

“我犯下了非常嚴重的錯誤,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損害了黨的形象和國家的利益,教訓非常深刻。所犯錯誤的主要原因是:思想覺悟低,抗風險能力差。平時學習都是停留在書上、本上、口頭上,沒有入心入腦,更沒有聯繫自己的思想實際,認真解決自己思想上存在的問題。由於學習不夠,思想認識也出現了偏差,沒有按照黨章嚴格要求自己,廉潔自律意識不強,特別是自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不但沒有認真履行職責,為黨風廉政建設添磚加瓦,反而還帶頭搞不正之風,貪圖享受,接受他人錢財,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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