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隋唐五代服飾
- 時代:隋至五代
男子服飾,圓領袍,官吏禮服,女子服飾,圓領袍,禮服,髮式、首服,鞋履,配飾,胄甲,表演服飾,舞衣,胡服,回鶻裝,
男子服飾
唐代男子常服多為袍服,頭戴幞頭。幞頭又稱袱頭,是在漢魏巾幘基礎上形成的一種首服。當時的袍衫以圓領袍為主,圓領為小企領,以鈕扣繫結,窄袖,長至小腿。圓領窄袖袍衫之外,在一些重要場合,如祭祀典禮時仍穿禮服。
唐代以後,人們在襆頭裡面增加了一個固定的飾物,名為“M巾”。M巾的形狀各個時櫻淚習期有所不同。除巾子外,襆頭的兩腳也有許多變化,到了晚唐五代,已由原來的軟腳改變成左右各一的硬腳。
圓領袍
唐代官服,主要服飾為圓領窄袖袍衫,其顏色曾有規定:凡三品以上官員一律用紫色;五品以上為緋色;六品、七品為綠色的帽子;八品官、九品知麻管恥連夜為m色。以後稍有變更。另在袍下施一道橫襴,稱為襴衫。圓領袍也是當時男子常服,這種袍可穿成翻領,綴錦邊,穿圓領袍時,腰間繫上革帶或銙帶,在陝西等地的墓中壁畫有大量反映。
官吏禮服
隋唐五代官吏,除穿圓領窄袖袍衫之外,在一些重要場合,如祭祀典禮時仍穿禮服。禮服的樣式為頭戴介幘或籠冠,身穿對襟大袖上衣,下著裳,配玉珮組綬等。
女子服飾
隋代時期婦女的日常服飾,大多以上身著襦、襖、衫,下身束裙子,即襦裙。除穿襦裙外,還有穿著像男裝式樣的圓領袍。
圓領袍
唐代婦女也會穿如男子服裝那樣的圓領袍,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出土的絹畫中也有這類服裝的婦女,也可穿成翻領式。凡穿這種服裝的婦女,腰間都系有革帶,革帶上還常有若干條小帶下垂,只是裝飾之意,無使用價值。
禮服
禮服一般多在重要場合穿著,如朝參、禮見及婚禮等,並因應身份、場合有不同的等級。初唐時女性禮服為上下連裳的深衣制,發上還簪有金翠花釵。命婦禮服等級最高的是花釵翟衣,屬翟衣的一種,是一至五品命婦及同品級官員女兒的禮服、婚服。其次花釵禮衣,大袖的是六至九品命婦及同品級官員女兒的禮服戒燥汗重、婚服,直袖的為庶人禮服、婚服。再次之為鈿釵禮衣,大袖者是皇族女性、命婦常禮服,直袖者為庶人常禮服。中晚唐之際的女性禮服改為上衣下裳制,先穿一件貼身直領對襟襦,再穿訶子,下穿裙、蔽膝,再外穿大袖罩衫,最後加上披帛,有些還會戴上花冠、鳳冠等。
髮式、首服
隋唐五代婦女髮式變化多端,日常髮型有丫髻、雙鬟望仙髻、雙垂髻、烏蠻髻、回鶻髻、半翻髻、螺髻、高髻、翻刀髻等多種樣式。隋代至中唐時,女性所插戴的頭飾較少,多是簡單插少量簪、釵、步搖、梳篦等,又有花冠、玉葉冠、鳳冠等冠飾。至晚唐五代時,女性髮髻上髮飾數量院鴉元增加,且髮飾體積亦較大。此外,唐代婦女出行時會戴上羃離、帷帽。
鞋履
唐代貴族婦女多穿絲鞋、錦鞋,有雲頭履、翹頭履、笏頭履等樣式。庶民、丫鬟著便服鞋搭配麻鞋。
配飾
襦裙常會搭配披帛,又稱披子,通常一輕薄的紗羅製成,上面印畫圖紋。初期披帛較寬,披在身上時不觸地;後期變窄,長度一般為二米以上。用時將它披搭在肩上,並盤繞於兩臂之間。走起路來,不時飄舞,十分美觀。從傳世的壁畫、陶俑炒酷來看,披帛需配搭襦裙或大袖衫,而不能單獨使用。
婦女穿著訶子裙時,常會在頸項配上瓔珞、串珠等飾物。
胄甲
初唐的鎧甲和戎服的基本保持著南北朝以來至隋代的樣式和形制。貞觀以後,進行了一系列服飾制度的改革,漸漸形成了具有唐代風格的軍戎服飾。唐高宗、武則天兩朝,國力鼎盛,天下承平,上層集團奢侈之風日趨嚴重,戎服和鎧甲的大部分脫離了使用的功能,演變成為美觀豪華,以裝飾為主的禮儀服飾。“安史之亂”後,重有恢復到金戈鐵馬時代的那種利於作戰的實用狀態。
唐代胄甲用於實戰的,主要是鐵甲和皮甲。除鐵甲和皮甲之外,唐代鎧甲中比較常用的,還有絹布甲。絹布甲是用絹布一類紡織品製成的鎧甲,它結構比較輕巧,外形霸白主祝美觀,但沒有防禦能力,故不能用於實戰只能作為武將平時服飾或儀仗用的裝束。
表演服飾
舞衣
唐代舞蹈,有文、武之分。武舞又稱“健舞”,文舞又稱“軟舞”,兩種風格截然不同;前者威武激越,後者飄然若仙。胡舞大多屬於前者,而傳統的漢族舞蹈,則基本屬於後者。兩種不同的舞蹈,決定了兩種不同的服飾。總的看來,健舞的舞服以小袖為多,以便騰越旋轉。而軟舞的服裝則多用大袖,以表現出婉轉、舒展的姿態。隋唐時胡舞一度風行,對於貞觀、開元間胡服的普及,有一定的影響。
胡服
隋唐胡服 胡服流行於開元、天寶年間。它的特徵是翻領、對巾、窄袖、錦邊。在陝西等地的墓中壁畫有大量反映。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出土的絹畫中也有這類服裝的婦女。凡穿胡服的婦女,腰間都系有革帶,革帶上原來是北方民族的裝飾,在魏晉時傳入中原。到了唐代,曾一度定為文武官員必佩之物,上面懸掛算袋、刀子等七件物品,俗稱“蹀躞七事”。開元以後,由於朝廷有了煮龍霉新的規定,所以一般官員不再佩掛。但在民間婦女中十分流行,省去“七事”,以窄皮條代替,僅存裝飾之意,無使用價值。此圖為本裹幞頭、穿翻領胡服的男子(三彩俑)
回鶻裝
婦女穿著訶子裙時,常會在頸項配上瓔珞、串珠等飾物。
胄甲
初唐的鎧甲和戎服的基本保持著南北朝以來至隋代的樣式和形制。貞觀以後,進行了一系列服飾制度的改革,漸漸形成了具有唐代風格的軍戎服飾。唐高宗、武則天兩朝,國力鼎盛,天下承平,上層集團奢侈之風日趨嚴重,戎服和鎧甲的大部分脫離了使用的功能,演變成為美觀豪華,以裝飾為主的禮儀服飾。“安史之亂”後,重有恢復到金戈鐵馬時代的那種利於作戰的實用狀態。
唐代胄甲用於實戰的,主要是鐵甲和皮甲。除鐵甲和皮甲之外,唐代鎧甲中比較常用的,還有絹布甲。絹布甲是用絹布一類紡織品製成的鎧甲,它結構比較輕巧,外形美觀,但沒有防禦能力,故不能用於實戰只能作為武將平時服飾或儀仗用的裝束。
表演服飾
舞衣
唐代舞蹈,有文、武之分。武舞又稱“健舞”,文舞又稱“軟舞”,兩種風格截然不同;前者威武激越,後者飄然若仙。胡舞大多屬於前者,而傳統的漢族舞蹈,則基本屬於後者。兩種不同的舞蹈,決定了兩種不同的服飾。總的看來,健舞的舞服以小袖為多,以便騰越旋轉。而軟舞的服裝則多用大袖,以表現出婉轉、舒展的姿態。隋唐時胡舞一度風行,對於貞觀、開元間胡服的普及,有一定的影響。
胡服
隋唐胡服 胡服流行於開元、天寶年間。它的特徵是翻領、對巾、窄袖、錦邊。在陝西等地的墓中壁畫有大量反映。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出土的絹畫中也有這類服裝的婦女。凡穿胡服的婦女,腰間都系有革帶,革帶上原來是北方民族的裝飾,在魏晉時傳入中原。到了唐代,曾一度定為文武官員必佩之物,上面懸掛算袋、刀子等七件物品,俗稱“蹀躞七事”。開元以後,由於朝廷有了新的規定,所以一般官員不再佩掛。但在民間婦女中十分流行,省去“七事”,以窄皮條代替,僅存裝飾之意,無使用價值。此圖為本裹幞頭、穿翻領胡服的男子(三彩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