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孝宗即位後欲進攻金朝,收復中原,便起用老將張浚等發動“隆興北伐”,卻於隆興元年(公元1163年)在符離被金軍擊潰。
朝臣湯思退等群起攻擊張浚北伐誤國,力主和議。孝宗動搖不定,下罪己詔,罷黜張浚,任用湯思退等妥協派執政,並下令撤防,遣使與金議和。
隆興二年(公元1164年)十二月,在金朝大軍脅迫下達成和議。主要內容為:
金宋兩國皇帝以叔侄相稱;改“歲貢”稱“歲幣”,銀、絹各減五萬,為二十萬兩匹;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鄧(今河南鄧州東)、海(今江蘇連雲港)、泗(今江蘇盱眙北)四州外,再割商(今陝西商州區)、秦(今甘肅天水)二州與金。
因和議至次年即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正式生效,故又稱“乾道之盟”。
隆興和議之後,宋金兩國維持了四十年的和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興和議
- 別名:乾道之盟
- 簽約時間:隆興二年(1164年)十二月
- 正式生效時間:乾道元年(1165年)
- 簽約雙方:南宋和金朝
- 性質:不平等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