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廣東省、陽江市和本市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市實際,擬定水行政工作的地方性規定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春市水務局
- 外文名:Yangchun Municipal Water Affairs Bureau
- 內設機構:9個
- 隸屬:陽春市市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陽春市水務局主要職責:
(一)
(二)統籌全市城鄉水務建設和管理;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市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務的論證工作。
(四)主管本市河道、湖泊、水庫、堤防(包括河涌、人工水道、人工湖),並組織指導整治;負責江河、湖泊、水庫及排水(污)管網水量、水質的監測;審定水域的納污能力,提出水功能區劃分,組織制定本市水環境治理規劃並監督實施。
(六)負責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審核;組織實施國家水務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務工程的規程、規範,起草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和協調城市建設中涉及水務設施的配套工作。
(七)組織、指導水務工程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務工程;負責水務工程建設管理及其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管理;負責本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導鎮級水務工作。
(十)負責本市水電、農村水電電氣化和機電排灌發展長遠規劃、近期規劃以及江河的水力開發,指導水電站、機電排灌站安全運行、技術革新。
(十一)負責本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制度;負責排水許可管理和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工作;指導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監督檢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監督供水、排水行業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主管防汛防旱防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洪搶險及防範應對低溫冰凍災害工作。
(十三)負責水庫移民工作。
(十四)主管本市水務科技、對外合作交流和水務信息化工作。
領導分工
陳佐雄局長、黨組(黨委)書記:負責局黨政的全面工作,兼管財務審計工作;掛點東湖水庫工程管理處。
王成運副局長:分管水政水資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程招投標、水保農水、信訪、安全生產及局機關事務;掛點合水水庫工程管理所、合水水利電力管理所。
陸祖威副局長:分管三防、水利水電工程勘測設計及建管中心工作;掛點長沙水庫工程管理所、響水陂工程管理所、三甲水利電力管理所、潭水水利電力管理所。
冼業興總工程師:分管規劃計畫、農村機電、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督;掛點北河水庫工程管理處、松柏水利電力管理所、春灣水利電力管理所。
譚炯聰副書記:負責局黨組(黨委)的日常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招商引資和計畫生育工作;掛點長盛水電有限公司、泰源水電有限公司、河朗水利電力管理所、石望水利電力管理所。
張廣富副主任科員(黨組成員):協助譚炯聰副書記工作,分管工青婦組織建設、水利綜合經營管理中心工作;掛點崗美水庫工程管理所、崗美水利電力管理所、河口水利電力管理所。
鐘開保主任科員:協助陸祖威副局長工作,掛點機電排灌管理總站、永寧水利電力管理所、馬水水利電力管理所。
李其遠副主任科員:協助冼業興總工程師的工作,掛點沙表水庫電站、張公龍水電站、雲霧二級站、園潭水電站。
黃昌貴副主任科員:負責市自來水公司的全面工作。
游啟標副主任科員:協助王成運副局長工作,掛點水電物資管理總站、八甲水利電力管理所、雙滘水利電力管理所、春城水利電力管理所。
內設機構
市水務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對各股(室)的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辦、信息、保密、信訪、檔案及對外宣傳、招商引資等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及防火防盜工作;歸口管理安全生產。
(二)人事教育股。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勞動保護、社會保險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務、宣傳教育、統戰、青年、婦女、紀檢監察、工會和計畫生育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查處違紀案件,受理控告、申訴舉報工作;負責職工培訓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專業職務的評聘。
(三)規劃計畫股。
組織制定水務發展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及綜合平衡水務各類專項規劃,對各類水務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與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協調;指導鎮級水務規劃工作;負責水務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審核中、小型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市級水務建設資金規模、方向以及年度安排建議計畫;承擔水務綜合統計工作。
(四)財務審計股。
負責編制、執行水務年度部門財務預決算;承擔水務資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設管理的審計監督及績效評價;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水務企業的發展、改革和經濟合作;負責水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徵收和管理;承擔水務資金和項目的內部審計工作。
(五)水保農水股。
指導本市農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負責編制農村水利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土流失的監測、預報公告,協調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作;審核市立項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農村水利基本建設;組織和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排水和雨洪資源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六)農村機電股。
負責小水電行業監督管理;承擔水電站、電排電灌站的立項審批、申報工作;負責水電站、電排電灌站的建設管理、安全生產、技術革新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電氣化工作。
(七)水政水資源股。
對本部門制訂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水行政執法監督和本系統的普法工作;承辦本局的行政應訴工作;協調各鎮(街道)之間的水事糾紛;組織制定本市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節約用水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計畫用水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水量分配調度方案;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監督水資源費的徵收管理;承擔河道采砂的管理與監督工作;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督供水水源地保護工作。
(八)建設管理股。
負責水務工程建設程式與運行的管理;指導、組織水務工程建設項目規劃、涉及的編制、審核和審批;負責本市重要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的協調、督辦;指導水務工程的招標投標、工程質量監督;負責水務工程的安全生產和工程驗收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審查湖庫、河道排污口的設定、改建和擴建;負責水務科研活動的組織和開展工作。
(九)城市水務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