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持、恢復和提高陸軍船艇技術戰術性能所採取的技術措施。是陸軍船艇勤務的重要內容。
主要包括:①船艇保養,分定期保養和不定期保養。主要包括清潔、檢查、調整、緊定、潤滑、除銹及排除故障等措施。一般性的維護保養由船艇人員完成,難度較大的技術項目由修理分隊協助完成。戰時突擊性保養由船艇部隊、分隊臨時組織力量實施。②船艇修理,分定期檢查修理、故障修理、戰傷修理。平時,根據船艇指揮員提出的修理工程項目,由修船廠或修理分隊承修,船艇人員擔負力所能及的修理項目。戰時,軍隊修船廠和修理分隊派出搶修力量,協同船艇人員採取換件修理和水下焊補等方法,就近實施水上、灘頭或塢排搶修,必要時送民用船廠修理。③船艇改裝,分總體改裝和局部改裝。總體改裝是改變設計性能、用途、主尺度和主機型號等;局部改裝是更換固定武器、設備、裝置等。改裝工程通常與船艇修理結合進行,戰時或因特殊需要可單獨進行。
進行維修、操作規程、損害管制的技術訓練和物資器材供應,是實施船艇技術保障的重要條件,一般由陸軍船艇勤務部門或船艇部隊統一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