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船艇勤務

陸軍船艇勤務 管理、使用陸軍船艇及其技術保障的專業工作。目的是保障陸軍遂行水上交通、運輸、偵察、巡邏等任務。

管理、使用陸軍船艇及其技術保障的專業工作。目的是保障陸軍遂行水上交通、運輸、偵察、巡邏等任務。其主要內容是:組織船艇的補充、調整和計畫使用,制定船艇勤務條例和標準制度,負責業務技術管理,實施船艇的保養、修理和器材供應,組織業務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訓練,編制發展規劃,研製新型陸軍船艇等。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土地革命戰爭和抗日戰爭時期,沒有設立固定的船艇勤務機構,利用船隻輸送人員和物資時,臨時指派人員進行管理。解放戰爭後期,為適應渡江、渡海和水網地區作戰的需要,第三野戰軍設立了船管處,一些軍、師機關建立了船管委員會或船管科,組建了船運大隊和搶修分隊,初步形成了陸軍船艇勤務。社會主義建設時期,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和裝備有船艇的軍區、部隊陸續建立了陸軍船艇勤務部門,以及相應的修理和訓練機構,統一和完善了規章制度。陸軍船艇勤務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由各級陸軍船艇勤務部門和部隊、分隊具體組織實施。有關陸軍船艇基地的部署、船艇的動用以及徵用民間船艇等工作,由各級司令部門和後勤部門共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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