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陵水黎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為主管全縣民族宗教事務工作的縣政府原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陵水黎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 性質: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原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組織實施本縣少數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計畫。
(二)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並提出相關意見。
(三)負責督促、指導民族宗教法律法規、民族宗教政策在本縣的貫徹落實;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件和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
(四)參與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參與解決少數民族教育問題。
(五)參與組織全縣少數民族重大文化活動,負責組織全縣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傳統文化活動;指導少數民族歷史文化等方面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六)參與擬訂本縣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練習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使用等工作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八)指導、監督、協調、管理全縣宗教團體活動,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九)負責全縣民族宗教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檢查指導全縣民族宗教工作隊伍的建設。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檢查指導各鄉鎮、縣直各單位的民族宗教工作。

內設機構

陵水黎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內設1個職能機構。
辦公室:1、參與起草、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2、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3、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4、負責辦公現代管理工作;5、負責本委信訪工作;6、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

人員編制

陵水黎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行政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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