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永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浙江省永康
- 出生日期:1964-12-14
- 性別:男
- 戶籍地:江山市市區
- 住址:江山市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強制措施,提起公訴,一審宣判,二審裁定,
人物履歷
歷任江山市檢察院刑二科副科長、檢察員、法紀檢察科科長、審查批捕科副科長、科長,四川省內江市市中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江山市檢察院正科級幹部。
2005年6月起,擔任江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正科)、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3年6月起至案發,擔任江山市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人物事件
強制措施
因犯受賄罪於2014年12月19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5日被依法逮捕。
提起公訴
松陽縣人民檢察院以松檢公訴刑訴[2016]52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陳永傳犯受賄罪,於2016年3月31日向浙江省松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審宣判
松陽縣人民法院審理松陽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陳永傳犯受賄罪一案,於2016年9月30日作出(2016)浙1124刑初00051號刑事判決:一、被告人陳永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二、扣押移送松陽縣人民法院的人民幣4068元、劉西古《白梅圖》,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被告人陳永傳未退出的違法所得,繼續追繳。宣判後,原審被告人陳永傳不服,提出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