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委

陳委,男,漢族,1972年9月出生,郯城縣高峰頭鎮人,山東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200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4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郯城縣土地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21年1月,陳委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委
  • 民族:漢族
  • 籍貫:郯城縣高峰頭鎮
  • 出生日期:1972年9月
  • 原職務:郯城縣土地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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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郯城縣國土資源局辦事員、科員。
2004年06月,任郯城縣國土資源局郯城鎮土地所所長。
2007年01月,任郯城縣國土資源局郯城鎮分局局長。
2011年07月,任郯城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9年01月至2021年01月,任郯城縣土地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7月,陳委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郯城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1月,經郯城縣委批准,郯城縣紀委監委對郯城縣土地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陳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委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購物卡;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工錄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幫助他人違規辦理土地手續;違反工作紀律,幫助他人打聽涉黑案件案情;違反生活紀律,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計畫生育政策,超計畫生育;非法儲存危險物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要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非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犯罪。
陳委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嚴重扭曲,毫無黨性覺悟和政治意識,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紀法底線和道德底線失守,把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時間跨度長、數額特別巨大,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郯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郯城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委開除黨籍處分;由郯城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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