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陳圓圓墓,位於貴州省
岑鞏龍鰲河畔的
水尾鎮猴子山東麓。明末美女
陳圓圓在歷史上演出了一場傾國傾城的故事,亦是我國家喻戶曉的人物,她死後,就葬在貴州的
岑鞏龍鰲河南岸,直到現在尚鮮為人知。
原來,
吳三桂有兩個兒子,一個叫
吳應熊,清朝庭的額附(附馬),被
清王朝謀殺。一個叫吳啟華,曾出家,不久還俗,死後葬於馬家寨獅子山南麓;兩個女兒,長女嫁給郭壯圖;次女嫁給
胡國柱,三個孫子,一個叫吳世藩。吳三桂死後,由吳世藩在衡陽嗣位,康熙二十年(公元1681年)與姑爹郭壯圖一起自殺于衡陽;一個孫子叫吳仕龍,與
陳圓圓同入
思州,出家終身,死後葬於馬家寨
獅子山南麓;再一個孫子叫吳仁傑,死後亦葬於馬家寨獅子山南麓。
當時的馬家寨是一片原始的森林,蘆草叢生的荒地。馬家寨經過吳啟華、吳仕傑等的開發,人口繁衍。到今天已經成了千人大寨,尚有分支居於孔塘。為什麼起名叫馬家寨而不叫吳家寨呢?這其中的奧妙便是:一來為了掩人耳目,保護吳三桂子孫;二來是為了紀念馬寶。但馬家寨之名給吳氏家族帶來了麻煩,不明真相的人,把馬家寨吳氏當成了馬寶的後裔,使吳氏家族有口難言。吳氏墓地,位於
獅子山南麓的馬家寨東西兩側。墓冢集中,排列整齊有序,至今數百座,是岑鞏境內獨具特色的墓地。始祖墓是
陳圓圓,
二世祖墓是吳啟華;三世祖墓是吳仕傑等。可依次查詢到如今。亦可以說是馬家寨吳氏一部完整的家族史。
陳圓圓經歷
陳圓圓,蘇州(古稱吳門)人氏,字琬芬。生於邢家,起名沅沅。年幼喪母,父親將她寄養姨爹陳家,改圓圓。姿容俊美,能歌善舞,譽名蘇州。14歲時,姨父母遭亂身亡,圓圓淪為紅塵名妓,被嘉定伯
周奎買來獻給明帝思宗,因國勢低落,思宗憂國,不納。
吳三桂慕陳圓圓人才,以千金聘娶。闖王
李自成攻下北京城後,陳圓圓被
闖王麾下的大將軍
劉宗敏強占為妻,後被吳三桂引清兵入關將陳圓圓復又奪回。吳三桂駐守雲南時,陳圓圓被封為正妃,深受寵愛。吳三桂病故之後,
清王朝下旨,滅吳三桂
九族。
陳圓圓攜兒孫潛逃。在軍師馬寶的掩護下,以聲東擊西、金蟬脫殼的妙策,才使陳圓圓及子孫避開清軍的巡捕視力圈,進入
思州龍鰲里後,化整為零,分住各寺廟。
陳圓圓住天安寺,馬寶住鰲山寺,吳啟華住廂子屋。為確保全全,撫育吳三桂的子孫,陳圓圓削髮為尼,改名寂靜,字玉庵。馬寶出家當和尚。安頓好後的馬寶,經常下山探望陳圓圓和吳啟華等人。馬寶常走的一條山嶺,後人稱之為“馬跡梁”。現稱之為“馬家梁”。陳圓圓和馬寶都修道至終。陳圓圓死於耄歲,馬寶歿於上壽。
陳圓圓墓葬於寨西的繡球山,清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立碑。碑文書:“故先妣吳門聶氏之墓位席;孝男吳啟華,媳塗氏立,孝孫男吳仕龍、吳仕傑,曾孫吳大經、吳大純,孝玄孫吳朝達、吳朝選、吳朝魁、吳朝政、吳朝璽、吳朝柱、吳朝相、吳朝值;皇清雍正六年歲次戊申仲月吉日立。碑文十分費解,秘傳人說,碑的正文為何寫吳門聶氏,不寫吳門陳氏,其中另有蹊蹺。主要是為了避風險和防人盜墓。此事只有馬家寨吳氏清楚,外人是很難知道的。墓碑上雖寫的是聶氏,但家族內部古往今來一直稱始祖陳老太婆墓,沒有任何人叫始祖聶老太婆墓的。聶字寫得很蹊蹺,當時無人能讀懂此字,因雍正年間無簡化漢字。墓碑正文雖字不多,是經過反覆推敲取雙重意思的。吳門指的是吳家和蘇州(蘇州古稱吳門),“聶”隱指陳、邢二字。
陳圓圓本身就有陳、邢二姓氏。而陳、邢二宇均有耳部。一個在左,一個在右,所以用雙耳“聶”字下部分的“雙”字,又巧隱“沅沅”、“圓圓”雙名;雙字、雙音名。聶字通隱陳圓圓、邢沅沅之名。這便是馬家寨吳氏秘傳的主要內容之一;墓碑上正文的“位席”二字,表示地位,陳圓圓是
吳三桂的
愛妃(原配夫人是張氏),吳三桂稱帝時,陳圓圓應該是皇妃地位,不同普通人身份。墓碑上寫“位席”二字,當時是沒有這種寫法的。
陳圓圓墓已引起中外遊客的廣泛興趣,前來遊覽、考察的專家、學者、遊客絡繹不絕。
陳圓圓墓之爭
在昆明人的眼裡,
陳圓圓是昆明歷史文化中的一部分,大家是聽著陳圓圓與蓮花池的故事長大的。“貴州岑鞏是陳圓圓最後的歸宿之處”,讓昆明人愕然。僅圍繞陳圓圓的死,昆明就出現了三處陳圓圓墓。(雲南網2010年7月23日)
為了爭奪“歷史名人”的歸屬地,地方政府不惜血本,辦慶典,開研討會,這類荒唐事件早已不再是什麼新聞了。層出不窮的名人故里之爭,無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從表面上看,屬於文化之爭;從本質上看,是文化遺產維權的“經濟博弈”。而大部分的“名人故里之爭”,幾乎都演變成為口水之戰,你方唱罷我登場。這不,貴州和昆明兩座城市又開始了新一輪的口水戰,爭奪
陳圓圓香歸之所。
不難看出,無論是昆明還是貴州,對於陳圓圓墓的所在之地的爭論,雙方都沒有完全的證據去證明自己的觀點。而我們回顧之前的“李白故里”“趙雲故里”等等“名人故里之爭”,都無法真正拿出翔實的資料和權威的證明來自圓其說,這證明這種爭辯就無多大意義。現在,從“名人故里之爭”又到了“名人墓地之爭”。其實,這些都不過是GDP和政績衝動驅使下的毫無意義的口水之戰。雙方都希望把文化作為發展地方利益的一種手段,都希望通過“文化搭台,經濟唱戲”來帶動多少的資金收入。然而,事實表明,這種移花接木的手段,不僅不利於文化的真正發展繁榮,而且對經濟發展也未必有好處。這,既興師動眾、勞民傷財,又損害城市形象、褻瀆傳統文化,於己於他,都不討好。
在目前,國家當然無法從制度層面去規定名人故里和古遺址的歸屬。要讓“名人故里和古遺址歸屬之爭”理性解決,根本途徑就是在學術層面進行論證。在爭執不休、無法論斷的口水戰下,何不靜下心來好好求真學術,理性地找出權威的說法?但又誰都知道,名人故里的爭奪實質上是赤裸裸的經濟利益的爭搶。在爭論不休之下,往往將本該嚴謹的學術考古與歷史研究成為荒誕之劇,而由此將湧現如歷史人物認知混亂、弱化傳統文化載體、文化資源開發無序等問題。所以,在學術論證之時,不能被“故里之爭”所干擾,更不能被牽著鼻子走,不能讓歷史研究滑入功利的陷阱,學術的論爭也必須避免商業色彩和世俗習氣的污染。這就要求專家學者們,守住學術良心,頂住地方誘,以求真務實的態度,真正做到“主持公道”。
除此之外,作為地方政府,保護名人故里和古遺址本身善莫大焉;身為地方官員,積累“政績”的強烈願望本身也無可厚非,在某種程度上我們都得給予理解和尊重。而在寄希望於專家學者的同時,我們也希望地方政府能夠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尊重歷史,不威逼利誘,不妄下斷論,讓“歸屬之爭”讓位於求真務實的學術論證。無論“歸屬之爭”的結果為何,地方政府也得認可嚴謹學術下的論證,讓“故里之爭”不再被干擾,不再喧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