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勇儒
- 所在單位: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
- 性別:男
- 職業:律師
- 出生地:湖南常德
基本資料,成就榮譽,代表作品,社會活動,經典案例,
基本資料
姓名 | 陳勇儒 | 性別 | 男 |
執業機構 |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 | 執業證號 | 14401200910330753 |
機構地址 | 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冼村路5號凱華國際中心7、8、9層 |
成就榮譽
2022年4月,擔任第十二屆廣東省律師協會環境與資源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
2022年3月,被擬聘為韶關市重大行政決策諮詢論證專家。
2021年10月,經廣州市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第一次聯席會議審議,入庫《廣州市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名錄庫》;
2021年榮獲廣東省律師協會2020年度專業委員會優秀委員稱號;
2020年10月,承辦的《污水廠建設項目鄰避效應問題行政聽證案》入選廣東省律師協會2019年度典型案例;
2020年9月,擔任廣州市律師協會能源與環保業務專業委員會主任;
2020年1月,由中國共產黨廣州市委政法委聘為廣州市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專家(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環境法與政策類);
2020年榮獲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2019年度“公益之星”稱號;
2020年榮獲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2019年度“十佳專業化律師”稱號;
2019年末榮獲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2019年度“優秀商事律師”稱號;
2019年榮獲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2018”年度“十佳專業化律師”稱號;
2019年《涉海生態環境損害索賠之訴是否環境公益訴訟及起訴權是否專屬海洋環監部門之辯》在2018年度《廣東律師》文章評選中被評為三等獎;
2019年當選中華環保聯合會第一屆工業固廢和危廢治理專業委員會委員;
2018年9月獲得由中國環境科學學會頒發的《環境保護專業人才證書》之“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及環境污染訴訟專家輔助”證書;
2018年獲聘為廣東省環境保護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
2018年成為廣東省法學會第一屆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2018年當選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第三屆環境法學分會委員;
2018年榮獲廣東省律師協會2017年度專業委員會優秀委員稱號;
2017年榮獲廣州市律師協會2016年度理論成果獎二等獎;
2017年榮獲廣州市律師協會2016年度優秀專業委員會委員獎;
2017年《行政行為相關人是行政訴訟適格原告》在2016年度《廣東律師》文章評選中被評為三等獎;
2017年被聘為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環境和資源法律事務部主任;
2016年廣東省律師協會聘請陳勇儒律師擔任廣東律師學院教師。
代表作品
2021年1月,由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主辦的、由武漢大學法學院秦天寶教授主編的知名環境法專業出版物《環境法評論》第四輯出版,該期“實務之聲”一欄發表了論文《淺議行政複議機制的功能拓展——以‘行政一體’原則在一宗環境影響評價行政訴訟中的適用為例》;
2021年1月在中國環境出版集團出版《勝案路徑:環境資源實案律師策略》;
2020年10月,“《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溯及力及責任人認定規則評析”一文發表於由清華大學環境資源能源發研究中心主辦的期刊《環境資源法論叢》第12卷;
2016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環境保護案件實例解析與辦案實用法規大全》;
《法治文明:西方之鑑,東方之師——法瑞意三國法治游考》一文,發表於《廣東律師》雜誌2014年第四期,併入刊《廣東律師》精選集(2014年度,法律出版社出版)。
社會活動
先後擔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立法後評估項目組專家成員,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立後評估工作組成員,廣州巿發改委《廣州市碳普惠制管理暫行辦法》立法前評估專家成員,州市委市政府改革營商環境檔案起草組成員,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非金融企業綠色債券融資工具發行操作指引》立法前評估專家成員等。
先後為央企中船工業集團下屬廣船國際、中集海運集團下屬深圳公司、廣州港集團,民企雅居樂集團下屬雅居樂固廢業務板塊,外企益海嘉里(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世界500強企業、上市公司,以及中國建設銀行廣州綠色金融分行、廣州市天河區環境保護局等單位,提供環保資產最佳化併購組合、環境法律風險管理、環保合規風險防範、綠色金融等類別的法治服務。
經典案例
2018年,某某兩江志願服務發展中心、某某省環境保護基金會與廣東某金屬科技有限公司等間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
2017年,某某市朝陽區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某某省環境保護基金會等與某某南嶺森林景區管理有限公司等間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