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加貴

陳加貴

陳加貴,”鄭州皇家一號會所“案案犯之一。2015年5月25日,鄭州“皇家一號”案在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庭認定被告人陳加貴,王國付等11名被告人犯組織賣淫罪外,陳加貴還犯有非法經營罪。其中陳加貴,王國付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加貴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職業:酒店管理
  • 犯罪原因:涉嫌組織賣淫罪
案件回顧,案件結果,

案件回顧

2015年5月25日上午,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加貴等十一人涉嫌組織賣淫罪、被告人陳加貴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陳加貴等十一人涉嫌組織賣淫犯罪、被告人陳加貴涉嫌非法經營犯罪一案,新鄉市人民檢察院於2014年11月29日以新市檢公訴一刑訴(2014)41號起訴書向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5年2月4至2月6日依法不公開開庭對被告人陳加貴等十一人涉嫌組織賣淫犯罪進行了審理,依法公開開庭對被告人陳加貴涉嫌非法經營犯罪進行了審理。

案件結果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加貴、任文模、王國付在娛樂場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胡勇、張華偉、馬輝、張銀磊、高宇翔、黃憲輝、付立江、閆朋曉在娛樂場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賣淫罪。被告人陳加貴違反國家法律規定,非法經營菸草專賣品,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公訴機關指控各被告人犯罪罪名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文之規定,判決被告人陳加貴犯組織賣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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