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文模

任文模,鄭州“皇家一號”案案犯之一。

2015年5月25日上午,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加貴等十一人涉嫌組織賣淫犯罪、被告人陳加貴涉嫌非法經營犯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加貴、任文模、王國付在娛樂場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胡勇、張華偉、馬輝、張銀磊、高宇翔、黃憲輝、付立江、閆朋曉在娛樂場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賣淫罪。被告人任文模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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