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全彪

陳全彪

陳全彪,男,1964年12月出生,廣東遂溪,199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曾任北海市水產畜牧獸醫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2016年10月25日,被開除黨籍公職。

2017年7月24日上午,因受賄罪判處陳全彪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50萬元,其扣押的贓款745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全彪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遂溪
  • 出生日期:1964年12月
  • 職務:北海市水產畜牧獸醫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免去職務,依法雙開,一審宣判,警示教育,

人物履歷

1986年8月至1989年8月任北海市太平洋水產冷凍加工廠職工;
1989年8月至1992年8月任廣西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北海冷凍廠貿易部副主任、主任、廠長助理;
1992年8月至1996年3月任北海市工業供應公司副經理、經理;
1996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北海市進出口貿易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
2001年12月至2007年5月任北海市水產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處級);
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任北海市水產畜牧獸醫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處級);
2008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北海市水產畜牧獸醫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處級)、兼任北海市漁政漁港監督支隊支隊長;
2011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北海市水產畜牧獸醫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14年5月至2016年3月任北海市水產畜牧獸醫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23日任北海市水產畜牧獸醫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5月10日,據北海市紀委訊息:北海市水產畜牧獸醫局黨組書記、局長陳全彪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6年6月23日,北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41次會議決定免去陳全彪的北海市水產畜牧獸醫局局長職務。

依法雙開

2016年10月25日,據北海市紀委訊息,經中共北海市委批准,中共北海市紀委對北海市水產畜牧獸醫局局長、黨組書記陳全彪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陳全彪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職務考核、晉升等工作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和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對市水產畜牧獸醫局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申報海洋漁船更新改造項目補助、漁船拆解、漁船過戶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要、收受財物,涉嫌受賄。
陳全彪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北海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中共北海市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陳全彪開除黨籍處分;由北海市監察局報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審宣判

2017年7月24日,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北海市水產畜牧獸醫局原局長陳全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及共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活動的廉潔性,已構成受賄罪。該院當庭宣判,以受賄罪判處陳全彪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50萬元,其扣押的贓款745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警示教育

“我對自己以前犯下如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非常後悔,我要深刻吸取教訓,決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我們走的每一步,都是人生的真實寫照,沒有彩排,不能從來,走錯一步,就要付出學生的代價,就會後悔莫及。希望大家要以我為例,引以為戒,守住紀律的紅線,法律的底線。嚴格要求自己,千萬不能像我一樣,一定要走好人生的每一步”。這是北海市水產畜牧獸醫局原局長陳全彪在法庭上懺悔時說的一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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