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負責辦公自動化、公文管理、政務公開、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維穩、接待、機關財務及機關後勤等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二、人事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目標責任考核和平時考核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
三、綜合規劃處。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髮展規劃並統籌實施和組織評估。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
四、法規處。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協調相關立法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和聽證工作。負責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依法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五、督察處。擬定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措施辦法。督察督辦有較大社會影響或跨市、跨地區的大案要案等重大違法行為。指導市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和綜合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有關工作任務的督辦落實工作。
六、登記指導處。擬定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措施辦法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組織指導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在省委組織部指導下,組織指導市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七、信用監督管理處。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陝西)的套用指導工作,牽頭組織指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八、反壟斷局。貫徹執行國家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擬訂實施反壟斷措施辦法。依據授權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協調指導陝西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研究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並指導實施。
九、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局。擬訂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措施辦法、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指導並組織實施物價監督檢查工作。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承擔省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處。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管和拍賣行為監管,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指導網路市場消費環境建設。
十一、廣告監督管理處。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和違法廣告行為的查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二、質量發展局。擬定推進質量強省戰略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建立並推行質量獎勵制度,擬定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的措施辦法,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開展服務質量監測工作。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負責產品防偽的相關工作。
十三、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擬訂生產和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和重點監督的產品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協調處。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並編制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報告。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發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負責食品安全應急工作。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承擔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五、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制度。組織指導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類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指導市縣食品生產許可工作。負責指導食品小作坊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六、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制定食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食品銷售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措施辦法,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食品連鎖經營企業市場準入工作。負責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食品攤販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七、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處。掌握分析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市場準入工作。監督指導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負責指導食品小餐飲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八、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以及保健用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實施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特殊食品備案、生產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擬定特種設備安全有關規章、措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能耗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二十、計量處。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計量管理制度,統籌推進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設,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制定並發布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組織指導省級計量標準器具核准和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的授權工作,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計量器具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二十一、標準化管理處。擬訂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級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審查、批准、編號、發布、備案和複審工作,審批設區市的地方標準制定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工作。組織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開展評估和信息反饋。協助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組織開展標準化示範試點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協調指導單位和個人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承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商品條碼和標識管理工作。負責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建和管理。承擔省標準化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二十二、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引導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指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負責檢驗檢測機構和評審人員的監督管理。監督規範認證及檢驗檢測市場與活動。組織開展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工作。協調推進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
二十三、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投訴平台信息化建設及數據的匯總分析、管理使用工作。組織指導消費投訴信息及違規記錄公示工作。組織指導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指導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環境建設工作。
二十四、科技與信息化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科技發展規劃。負責重大科研課題的組織、論證、引進、交流合作和成果推廣工作。負責本系統技術機構及省級質檢中心能力建設及規劃,指導基層技術機構能力建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十五、財務內審處。擬訂實施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收費管理等工作。承擔指導各類資金及制裝管理,指導全系統執法裝備配備工作。組織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二十六、新聞宣傳處。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
二十七、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直屬行政機構
一、稽查局。負責重大複雜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市場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吊銷相關證照、決定暫停銷售食品等行政處罰工作。
二、行政審批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及相關許可證照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察、論證、檢驗、檢測、審核等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涉及其他部門的聯合審批事項。指導市縣市場監管行政審批工作。
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陝辦字〔2019〕19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起草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省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授權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指導陝西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承擔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及其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陝西省消費者保護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措施辦法。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負責產品防偽的相關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有關食品安全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組織落實國家食品安全檢查制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特殊食品備案、生產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統籌規劃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設。制定並發布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計量器具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負責地方標準相關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組織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開展評估和信息反饋。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組織參與制定國際標準、採用國際標準工作。承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商品條碼和標識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協調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監督規範認證認可及檢驗檢測市場與活動,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五、管理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知識產權局。
十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一)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國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省建設。
(二)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推行商事登記全程電子化,壓縮企業開辦、註銷的程式和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三)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四)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和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五)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投訴、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等投訴舉報平台,最佳化發揮平台功能作用。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一)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的有關職責分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指導、監督、協調食鹽行政執法工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為省級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食鹽專營管理。制定鹽業產業政策,組織落實國家儲備鹽制度和食鹽供應應急管理。
(二)與省公安廳的有關職責分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省公安廳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三)與省農業農村廳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農業農村廳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市場、超市、農貿市場等流通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市場、超市、農貿市場等流通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執法合力。
(四)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處置措施。
(五)與西安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西安海關協商建立進出口產品、進出口食品安全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六)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環節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藥品批發許可、零售連鎖總部許可、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備案及檢查和處罰。市縣兩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七)與省知識產權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省知識產權局負責對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貫徹實施商標權、專利權確權和侵權判斷標準,執行商標專利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建立機制,做好政策標準銜接和信息通報等工作。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張小寧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潘潔(正廳級)
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趙莉萍
黨組成員、副局長:田中智、余智德、耿普霞、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