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蒲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位於陝西省渭南市城關街道迎賓路北段88號,是地方行政單位。主要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履行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統一登記市場主體並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承擔反壟斷統一執法,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等法定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蒲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鹽業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鹽業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三)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鹽業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並監督管理。
(四)依法承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管責任;負責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管職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依法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行為,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負責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規範契約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實施契約格式條款備案;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六)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省著名商標,組織認定市著名商標;依法保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
(七)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鹽業監督管理的申訴和舉報工作。
(八)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
(九)負責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依法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負責質量巨觀管理和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產品(商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受委託組織協調較大產品(商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和缺陷產品(商品)召回制度。
(十一)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二)負責管理合格評定工作;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三)負責相關市場監管領域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十四)負責鹽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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