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蒲城縣地方政府主管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蒲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類別:政府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省和市上有關城鄉建設規劃、建築業、住房保障和房地產行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擬定全縣城鄉建設和建築業、房地產行業的發展規劃;擬定全縣城鄉建設規劃、建築業、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行業管理的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實施全縣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全縣廉租住房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廉租住房建設項目和資金安排工作。
(3)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指導本縣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4)負責住宅和房地產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房地產權屬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房產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廉租住房及局屬單位直管公房的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城鎮及駐蒲部、省單位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
(6)組織編制並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分區規劃、專業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指導全縣城鎮和村莊規劃建設管理。
(7)負責城市規劃範圍內各項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和用地規劃管理工作,核發《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參與本縣範圍內較大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提出規劃建議。
(8)負責全縣規劃區範圍內建設項目規劃管理工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承擔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審批及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城鄉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及城市道路、管線、電力等各項專業工程規劃管理工作。
(9)負責全縣建築業行業管理;負責建築市場管理;負責全縣規劃設計、勘察、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工程造價工作。
(10)承擔推進建築節能的責任,監督實施國家及省上有關建築節能的政策,擬定全縣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11)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的規劃定點和審批工作。
(12)承擔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對全縣城鄉規劃實施情況、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工程建設監理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的抗震工作、抗震設計規範及抗震工程執法監督;負責全縣超限工程的抗震專項審查。負責全縣城市房屋拆遷的監督管理。
(13)負責城市監察工作,組織對城市規劃實施的檢查、監督,查處違法違章建設;負責監督、檢查和管理城區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污水處理、垃圾處理、供熱、燃氣、內澇排水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14)負責收取有關建設資金和管理費用。
(15)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