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進口岸工作促進外貿發展的實施意見

2015年8月19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5〕40號印發《關於改進口岸工作促進外貿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最佳化口岸服務,促進外貿穩定增長;加強口岸建設,推動外貿轉型升級;深化口岸協作,改善外貿發展環境;夯實口岸基礎,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加強對口岸工作的組織領導5部分15條。

2024年2月6日,陝西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該檔案予以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進口岸工作促進外貿發展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15〕40號
  • 印發時間:2015年8月19日
  • 廢止日期:2024年2月6日
簡述,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簡述

2015年8月19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改進口岸工作促進外貿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4年2月6日,陝西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該檔案予以廢止。

檔案發布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進口岸工作促進外貿發展的實施意見
陝政發〔2015〕40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改進口岸工作支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16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省口岸工作,促進外貿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檔案全文

一、最佳化口岸服務,促進外貿穩定增長
(一)改進口岸通關服務。加強口岸執法政務公開的系統性、及時性,進一步最佳化通關作業流程,公布通關各環節作業時限。全面推進“一站式作業”,深化關檢“三個一”(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合作。推進口岸監管方式創新,通過屬地管理、前置服務、後續核查等方式將現場的執法作業前推後移,提高口岸現場通關時效。 (省口岸辦、西安海關、陝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陝西省公安邊防總隊、西安鐵路局、西部機場集團、西安國際港務區管委會、西安鐵路貨櫃中心站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清理規範收費。堅決取締進出口環節違規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一步規範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性收費,切實減輕外貿企業負擔。對查驗沒有問題的按規定免除企業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對依法合規設立的進出口環節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未列入清單的一律按亂收費查處。對徵收對象相同、計征方式相似、使用範圍相近的收費項目予以歸併,適當降低收費標準。釐清各類電子商務平台邊界,屬於政府投入的免費向社會開放,屬於市場化增值服務的放開資質要求,鼓勵多元化投入。清理整頓報關、報檢、貨代、機場、鐵路等服務環節亂收費,堅決取締依託行政機關、依靠行政權力提供強制服務的“紅頂中介”。(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西安海關、陝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西部機場集團、西安鐵路局、各設區市政府負責)
(三)推進通關作業無紙化。最佳化報關單隨附單證傳輸方式,提高企業申報效率,降低企業報關成本。加快推進稅費電子數據聯網進程,取消紙質稅單,實現稅單無紙化。進一步完善和最佳化聯網核查管理,加快推進監管證件無紙化進程,逐步取消人工驗核紙質單證。取消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稅務部門可憑海關電子數據為企業辦理出口退稅手續,提高企業出口退稅速度。積極推進報關、報檢、出口退稅等相關口岸業務在陝西電子口岸平台辦理,積極推進橫向通關作業無紙化。(西安海關、陝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陝西省公安邊防總隊、省商務廳、省國稅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負責)
二、加強口岸建設,推動外貿轉型升級
(四)加強口岸基礎設施建設。以共享共用為目標,整合口岸監管設施資源和查驗場地。利用多種資金渠道,加強口岸改造、查驗設施建設、電子口岸政務平台建設及口岸信息系統改造升級。爭取全面提升我省口岸通行能力和服務水平。(省口岸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各設區市政府)
(五)積極推進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建設。根據《陝西電子口岸三年發展規劃(2015-2017年)》的要求,加快推進電子口岸跨部門共建、共管、共享機制。以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2017年建成我省國際貿易“單一視窗”。(省口岸辦、西安海關、陝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陝西省公安邊防總隊、西安鐵路局負責)
(六)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貫徹落實我省《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實施方案》,建立和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通關管理系統和質量安全監管系統。推動一般進口和直接進口試點不斷發展,積極爭取保稅進口試點資質,推動擴大跨境電子商務線下體驗店布點。支持企業運用跨境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市場。(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稅局、西安海關、陝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西安市政府、西鹹新區管委會負責)
(七)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創新。加快整合最佳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積極複製推廣上海自由貿易區改革試點經驗。推進陝西航空產業基地綜合保稅區申報設立工作;支持企業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內設立行銷、物流、研發、產品售後檢測、維修服務中心;支持現有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拓展貿易功能,促進對外貿易轉型升級;支持寶雞綜保區的申報建設工作;支持拓展陝西煤業化工集團保稅庫功能建設。(省發展改革委、西安市政府、西安海關、陝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商務廳負責)
(八)積極發展口岸物流。依託口岸優勢,利用多式聯運和物流園區等平台載體,打造集綜合加工、商貿流通、現代物流、文化旅遊等於一體的口岸經濟成長極。加強西安港陸路口岸建設,打造西安港“一帶一路”新起點的物流集散體系。支持西安鹹陽國際機場提升國際航空樞紐功能,打造集散式航線網路,不斷增強航空貨運能力。(西鹹新區管委會、西安國際港務區管委會、省商務廳、省口岸辦、西安海關、陝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西安鐵路局、西部機場集團負責)
三、深化口岸協作,改善外貿發展環境
(九)深化與沿邊沿海的通關合作機制。積極落實好絲路通關一體化改革的各項措施,積極推進檢驗檢疫一體化,實現通報、通檢、通放。建立健全“長安號”班列便捷通關協作機制,創新多式聯運監管體系。繼續與沿邊、沿海、沿絲路口岸修訂完善大通關協定。(省口岸辦、西安海關、陝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陝西省公安邊防總隊、西安鐵路局、西部機場集團、西安國際港務區管委會負責)
(十)加強口岸執法協作。加快實現“三互”(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擴大聯合執法、聯合查驗範圍。進一步最佳化監管執法流程,逐步由“串聯執法”轉為“並聯執法”。全面實施關檢合作“三個一”(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構建對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實施“聯合查驗、一次放行”等通關新模式,減少重複查驗。(西安海關、陝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陝西省公安邊防總隊、西安鐵路局、西部機場集團、西安國際港務區管委會負責)
(十一)保障口岸安全暢通。建立健全口岸突發事件應急聯動機制和處置預案,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安全防控措施。提高查驗監管科技水平和疫病疫情防控能力。口岸查驗各部門要加強聯防聯控,及時交換相關情報信息,提高口岸整體安防管控水平,確保口岸運行安全、高效、暢通。(省口岸辦、西安海關、陝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陝西省公安邊防總隊、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西安鐵路局、西部機場集團、西安國際港務區管委會負責)
四、夯實口岸基礎,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十二)最佳化口岸布局。深入研究新形勢下口岸工作的定位,科學論證經濟社會發展對口岸工作的需求,準確評估全省口岸布局狀況,抓緊制定全省“十三五”口岸發展規劃。支持西安航空口岸增開國際客貨運航線、航班。支持西安國際港務區申報正式對外開放口岸;大力推進西安鐵路口岸建設,加快進口糧食指定口岸建設,爭取在2年內完成進口肉類指定口岸建設,並通過質檢總局驗收;支持寶雞、延安、渭南進一步最佳化口岸運營,完善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榆林、漢中口岸儘快開關開檢;支持安康、商洛加快口岸開放。完善“一帶一路”我省口岸支點布局。(省口岸辦、西安海關、陝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西鹹新區管委會、西安國際港務區管委會負責)
(十三)最佳化口岸查驗人力資源配置。按照“總量控制,動態調整”原則,健全查驗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的調配機制,促進系統內編制的挖潛調劑與最佳化配置。進一步最佳化查驗流程、整合內設機構,合理設定工作崗位,推行口岸查驗機構扁平化管理模式,加大人員向執法一線傾斜力度,在全省口岸全面實行預約通關工作制。(省口岸辦、西安海關、陝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陝西省公安邊防總隊、西部機場集團、西安國際港務區管委會負責)
五、加強對口岸工作的組織領導
(十四)加強通關法規建設。建立通關口岸工作規章制度。加快建設企業誠信體系,建立健全企業信用評價檔案。制定完善查驗機構執法服務規範和標準,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執法服務和營商環境。(省口岸辦、省政府法制辦負責)
(十五)切實加強對口岸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口岸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進一步完善大通關建設協調保障機制,及時解決工作推進中的有關問題。口岸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綜合牽頭的職能作用,加強對口岸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口岸運行中產生的問題,妥善處理各種糾紛和矛盾,維護口岸運行的和諧穩定。各口岸聯檢單位要加強內部管理和協調,確保各項通關便捷措施得以順利實施。(省口岸辦、設區市口岸辦負責)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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