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財稅政策的意見

2012年7月2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2〕34號印發《關於支持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財稅政策的意見》。該《意見》分建立文化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支持公益文化事業發展、完善文化產業投融資政策、建立文化企業獎勵激勵機制、扶持民營文化企業發展壯大、落實稅收優惠政策6部分29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財稅政策的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12〕34號
  • 印發時間:2012年7月25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2年7月2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支持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財稅政策的意見》。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財稅政策的意見
陝政發〔2012〕34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現就“十二五”期間我省支持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財稅政策提出以下意見:
一、建立文化投入穩定增長機制
(一)加大文化投入。各級財政每年新增財力不低於2%用於文化建設,確保公共財政對文化投入的增幅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繼續徵收文化事業建設費和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1%用於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提高各級彩票公益金用於文化事業的比重。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文化建設。
二、支持公益文化事業發展
(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2012年省財政安排5億元文化發展基金,以後逐年增加。重點支持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制度,支持民眾文化活動和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三)支持文化藝術精品創作。省級每年安排1億元專項藝術基金,對列入省級重大文化精品項目給予資助,影視作品資助金額一般不超過500萬元,舞台藝術作品不超過300萬元,精品圖書不超過100萬元。支持文化單位參與國家重大文化和對外宣傳活動,對我省文藝院團在國家級劇場舉辦的文化活動給予補助,對省內藝術家舉辦的有利於提升陝西文化影響力的個人專場演出、藝術展覽,可給予適當補助。
(四)提升文化遺產保護、展示和利用水平。每年籌措不少於5億元的專項資金,支持大遺址和重點文物保護,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文化典籍保護整理出版,推進文化資源數位化。將文物保護科研基地建設、文物保護科研項目列入省級重大科技專項。
(五)支持哲學社會科學發展。省級逐步增加哲學社會科學專項經費,2015年達到1000萬元,支持建設一批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和重點實驗室,大力扶持服務陝西經濟社會發展的研究項目。
三、完善文化產業投融資政策
(六)培育骨幹文化企業。省級通過資本金注入、股權投資等方式,扶持文化企業做大做強。對轉企改制國有文化單位扶持政策執行期限再延長5年。對省直轉企改制文化單位原退休人員和提前退休人員的生活補貼給予適當補助,對建立企業年金的給予補助。對國有文化企業暫免徵收國有資本經營收益。
(七)完善貸款貼息政策。對實施的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和文化園區建設,其建設資金新增國內貸款部分,按照實際發生利息的30-50%給予貼息補助。
(八)建立金融信貸激勵機制。省財政將商業銀行對中小文化企業貸款納入考核評價體系,加大考核指標權重,實行財政存款與銀行信貸掛鈎的辦法。對金融機構為中小文化企業提供貸款的,按年度平均餘額的1-2%給予獎勵。
(九)實施擔保獎補政策。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為省內重大文化產業項目提供貸款擔保或直接投資,對實行國有資本收益上繳的省屬企業,可按其擔保或投資額當年新增部分的1-2%抵繳國有資本收益;尚未實行的企業,省財政按照擔保或投資額當年新增部分的1-2%給予獎勵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為中小文化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業務的,省財政按照年擔保額的1-2%給予擔保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經批准免徵3年營業稅。
(十)實施保險補貼政策。對保險公司為文化企業重大項目實行保險的,按實際發生保險費的30-50%對文化企業給予補貼。
(十一)建立風險補償機制。風險投資公司投資文化企業實現上市的,按投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風險投資公司所投資文化產業項目,按盈虧相抵後的淨損失,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
(十二)鼓勵企業上市融資。對我省在境內首發上市的文化企業,給予企業1000萬元的獎勵,對借殼上市的給予企業500萬元的獎勵,其中不超過5%可對企業有關高級管理人員及有功人員予以獎勵。上市公司實現再融資的,按再融資額(扣除發行費用及股東認購部分)的0.2%給予企業有關高級管理人員及有功人員不超過40萬元的獎勵。對重點上市後備文化企業,給予300萬元的上市培育及前期費用補助。
(十三)鼓勵企業發行債券。對成功發行中長期債券(含中小企業集合債)和中期票據的文化企業,按實際融資額的1%給予發行費用補助,並根據融資額給予企業有關高級管理人員及有功人員不超過40萬元的獎勵。
四、建立文化企業獎勵激勵機制
(十四)鼓勵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省內文化企業,對商標所有人給予300萬元獎勵;對獲得陝西省質量管理獎的文化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新獲中國出口品牌和陝西出口品牌的文化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和100萬元獎勵;對列入我省名牌戰略第一、二梯隊的文化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和50萬元獎勵。
(十五)支持影視創作播出。對原創影視作品獲得國際級大獎的,給予創作單位及主創人員一次性獎勵500萬元;獲得國家級大獎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在中央電視台主頻道黃金時段首播的電視劇和專題節目,每集一次性獎勵15萬元;非黃金時段首播的,每集一次性獎勵10萬元;在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主頻率播出的廣播劇,每集一次性獎勵10萬元;在中央電視台電影頻道黃金時段播出的電影作品,對製作單位每部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十六)支持動漫創作播出。對註冊地在陝西的動漫企業,在中央電視台首播動畫影視原創作品,按二維卡通片1500元/分鐘、三維卡通片2000元/分鐘,給予一次性獎勵;在省級電視台首播,按二維卡通片500元/分鐘、三維卡通片800元/分鐘,給予一次性獎勵。獲得國際知名動畫節展演或國際A類電影節主要獎項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獲得國家級政府類重大獎項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被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推薦為優秀國產卡通片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獲得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文化部批准,正式上線運行的原創遊戲,每項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十七)支持演藝創作演出。對原創演藝劇目獲得國家級大獎的創作演出單位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人民民眾喜聞樂見和取得良好社會效果的演藝劇目,給予創作演出單位一次性獎勵50-100萬元。對電視傳承宣傳播出老百姓非常喜歡的地方劇目給以扶持。對轉制文藝院團的演出廣告費省內實行減免優惠,對進入國家大劇院演出的給予一定補助費。
(十八)支持文學藝術創作與出版。對文學作品獲國家級大獎的,給予作者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藝術作品獲得國家級大獎的,給予主創人員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原創出版的文學藝術、人文社科、科普讀物以及電子出版物獲國家級大獎的,給予出版單位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獲“中國出版政府獎”的出版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十九)支持引進文化人才。對入選國家“千人計畫”、陝西“百人計畫”來陝工作的高層次文化人才,省上給予每人100萬元的補助。對省內文化企事業單位與國際、國家頂級文化藝術人才合作實施重大文化項目的,省上原則上按單位付給高水平人才團隊薪酬5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專項補助。
五、扶持民營文化企業發展壯大
(二十)加大資金扶持力度。省財政設立5000萬元民營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市、縣財政也要設立專項資金,扶持民營文化企業發展。政府相關部門現有可用於文化發展的專項資金,應與國有文化單位一視同仁。對民營演藝團體的公益性演出和實行低票價或免費開放的民營文化場館,給予補助。
(二十一)實行更優惠的投融資政策。民營文化企業在享受與國有文化企業同等的財稅、金融、投資、上市、發債、人才等各項優惠政策的同時,在投融資政策方面按獎勵補助標準上限執行,貸款貼息按50%比例執行,擔保費補助按2%執行,保險費補貼按50%執行,風險補償按照不低於30%的比例執行。
(二十二)扶持優勢民營文化企業發展。通過股權投資、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民營文化企業發展壯大,對新進入全國500強或全國上規模民營企業排序前500名的民營文化企業,按企業實際繳納的各項地方稅收收入總額的1%,由省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十三)完善土地使用政策。對民營文化企業的公益性文化事業用地,按公益性用地政策執行。對民營文化企業投資的文化產業項目用地,在土地利用規劃指標中優先安排,在審批過程中要簡化手續,在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上要給予支持。
(二十四)營造良好政策環境。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鼓勵民營文化企業參與建設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電影院等設施,進入廣告、印刷、演藝、娛樂、文化創意、文化會展、影視製作、網路文化、動漫遊戲、出版物發行等領域,在投資核准、資質認定、證照辦理等方面與國有文化企業一視同仁。支持民營文化企業參與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參與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和文化產業園區建設。規範涉及民營文化企業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環節、縮短時限。清理各種不合理收費,減輕企業負擔。
六、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二十五)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自轉制註冊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對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自轉制註冊之日起對其自用房產免徵房產稅;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自註冊之日起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徵增值稅。
(二十六)對鼓勵類產業及優勢產業的文化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在政策規定範圍內免徵關稅;對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為主營業務的文化企業,符合條件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十七)對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內,依據國家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文化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實施加計扣除;對文化企業從事文化產業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及其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二十八)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動漫企業,對其銷售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體,在按17%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動漫軟體出口免徵增值稅。對動漫企業為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勞務,以及動漫企業在境內轉讓動漫著作權交易收入,減按3%稅率徵收營業稅。
(二十九)本《意見》中,企事業單位從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取得的有專項用途和資金管理要求的財政性資金,作為不徵稅收入;涉及對個人的獎勵,屬於省政府發放的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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