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命名省級國防教育基地的決定

2004年11月8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4〕46號印發《關於命名省級國防教育基地的決定》,命名神木縣神府革命紀念館等15個單位為省級國防教育基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命名省級國防教育基地的決定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04〕46號
  • 印發時間:2004年11月8日
簡述,決定,

簡述

2004年11月8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命名省級國防教育基地的決定》。

決定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命名省級國防教育基地的決定
陝政發 〔2004〕46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自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頒布實施以來,全省各級各類革命紀念地、烈士陵園、博物館、紀念館等具備國防教育功能的場館,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國防教育,增強全民國防觀念的指示精神,充分利用獨特的教育資源,不斷加強基地建設管理,完善基本設施,湧現出了一批機構健全、設施完備、制度落實、活動經常、經費保障有力、社會教育效果顯著的先進單位和場所,在依法開展全民國防教育,弘揚愛國主義和培養民族精神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為了樹立先進典型,進一步發揮基地在開展全民國防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動我省國防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省人民政府決定命名以下15個單位為省級國防教育基地:
神木縣神府革命紀念館
韓城市革命烈士陵園
興平市茂陵博物館
寶雞市寶天英烈紀念館
陝甘邊照金革命根據地紀念館
商洛市革命烈士陵園
希望以上被命名的單位,保持榮譽,戒驕戒躁,發揚成績,再接再厲,在保護基地文物、加強設施建設、健全規章制度、增強教育效果等方面創造出更多的新經驗、新成果,把我省的國防教育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0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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