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

2006年8月24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6〕33號印發《關於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農村衛生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進一步完善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路管理、加快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衛生技術隊伍建設、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工作、依法加強農村醫藥衛生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切實加強對農村衛生工作的領導8部分19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06〕33號
  • 印發時間:2006年8月24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6年8月24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
陝政發〔2006〕33號
加強農村衛生工作,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農村衛生工作,近年來相繼制定了一系列關於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基本完成了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醫療救治體系、衛生監督體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設,推行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衛生工作在保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看,目前農村衛生工作還存在著資金投入不足、基礎設施落後、衛生人才匱乏、服務能力低下、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等突出問題,必須引起全省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並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緊予以解決。現就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農村衛生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政府主導,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進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努力提高農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農民健康水平。
2、目標任務。從2006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房屋建設和設備裝備,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建立起以縣為中心、鄉為樞紐、村為基礎,設施齊全、功能完備、服務優良的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路,基本普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解決農民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看得起病的問題,實現小病不出村,常見病不出鄉,大病不出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地方病等疫情在縣級得到及時有效處置的目標。
二、進一步完善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路管理
3、充分發揮縣級衛生機構中心作用。政府舉辦的縣級衛生機構是農村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的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中心。縣級人民政府要對縣醫院、縣中醫院和縣婦幼保健院醫療部分的大修大購、基本醫療服務虧損和離退休人員工資給予定項補助,對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衛生監督所和縣婦幼保健院的保健部分的業務經費由縣級財政給予全額撥款。縣級醫療衛生機構要提高服務質量,控制醫藥費用,突出面向農村基層的服務功能,切實發揮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
4、完善鄉鎮衛生院管理體制。鄉鎮衛生院統一由政府舉辦、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管理,以公共衛生服務為主,提供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等服務。縣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服務區域、服務人口、工作項目等因素,對鄉鎮衛生院進行合理布局,控制規模,核定編制,按規定落實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鄉鎮衛生院的管理,深化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實行全員聘用、競爭上崗、契約制管理,建立按勞取酬、獎懲分明的分配和激勵機制。院長實行公開選拔和任期目標責任制。
5、加強村衛生室規範管理。村衛生室主要承擔農村預防保健、常見病診治等工作。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設一個衛生室。村衛生室可由具備從業資格的鄉村醫生辦,也可由村集體或鄉鎮衛生院設點辦。要加強村衛生室規範化管理,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做到診療有登記、開藥有處方、收費有憑據、防保有卡冊、疫情有報告。
三、加快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
6、基本完成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業務用房建設。全省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十一五”期間,基本完成縣級醫療衛生單位業務用房建設和改造任務。國債項目要求地方配套的鄉鎮衛生院房屋維修改造經費,榆林、延安、西安和楊凌四市區由省級承擔50%,市、縣承擔50%,其他各設區市由省級承擔。省上承擔的配套資金由省發展改革委和省財政廳統籌安排。房屋建設的前期費用由市、縣政府解決。力爭到2008年全部完成鄉鎮衛生院業務用房建設任務。村衛生室建設納入當地新農村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全省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項目建設責任制,加強項目監管,確保建設質量。
7、完善鄉、村兩級衛生機構設備裝備。根據衛生部《鄉鎮衛生院建設標準》,按照功能實用、填平補齊的原則,從2006年起,省財政增加投入,為全省每個鄉鎮衛生院配置基本醫療設備,每箇中心衛生院平均25萬元、一般衛生院平均10萬元的標準配置,市、縣財政每年也應安排一定資金用於鄉鎮衛生院設備更新和維護,力爭到2008年末,使所有鄉鎮衛生院醫療設備配置基本達到國家要求。按照每個村衛生室補助3000元的標準,三年內基本完成全省村衛生室設備裝備。村衛生室基本設備配置,由省財政按照國貧縣每村3000元、省貧縣每村2000元、其他縣和西安、榆林、延安、楊凌四市區的所有縣區每村1000元的標準補助,其餘部分由市、縣負擔。
四、加強農村衛生技術隊伍建設
8、充實農村衛生技術人員。按照《陝西省“十一五”期間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畫》,通過獎勵、助學貸款償還、在省內高校設立從醫助學金和建立人才投身基層的導向機制等措施,每年培養和選派一批醫學專業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省人事廳要做好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的選派工作,省教育廳要做好高校衛生人才的培養工作。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要制訂有利於衛生人員到農村基層工作以及鄉、村衛生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激勵辦法。
9、切實解決鄉鎮衛生院人員待遇和工作經費。從2006年起,縣級財政要通過調整支出結構、新增財力安排等途徑,全額安排鄉鎮衛生院人員工資。對其編制內職工繳納社會醫療保險統籌費用單位負擔的部分及按國家標準核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給予全額補助。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等經費列入縣級財政預算,逐步增加,業務收入主要用於保證各項醫療業務工作正常運轉。
10、實行村級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對承擔疾病預防、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服務的鄉村醫生(每個行政村一人),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進行勞務補助。農民年人均純收入在貧困線以下的村,每人每月補助120元,其他每人每月補助60元。貧困線以下村的村醫勞務補助費用由省財政承擔,其他按省財政50%、市縣財政50%比例補助。
11、加強農村衛生人員培訓。延安大學、陝西中醫學院和西安醫學院要重點為農村培養衛生人才,職業技術學院和中等衛生學校要面向鄉、村培養衛生人才,力爭“十一五”末,每個鄉鎮衛生院有一名醫學本科畢業生,鄉村醫生達到助理執業醫師資質。從2006年起,全省各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於鄉、村衛生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實用技術培訓,其中省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用於鄉、村衛生人員培訓,具體計畫和目標由省衛生廳、省財政廳制訂實施。
12、建立城市支援農村衛生的長效機制。繼續堅持市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和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制度。嚴格執行縣級醫療單位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省和市級醫療單位醫生晉升副主任醫師職稱前到農村累計服務一年的制度。
五、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工作
13、落實政府農村公共衛生責任。全省各級政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衛生工作方針,制訂切實有效措施,重點控制嚴重危害農民身體健康的愛滋病、結核病、B型肝炎、出血熱等傳染病、地方病,提高處理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以鄉為單位計畫免疫覆蓋率要達到90%以上。提高住院分娩率,有效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發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大力開展以改水改廁為重點的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改廁工作要同農戶沼氣建設相結合。繼續開展創建衛生縣城、村鎮活動。普及健康知識,全面提高農村居民的保健意識和健康水平。
六、依法加強農村醫藥衛生監督管理
14、加強農村衛生監管。全省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法實行衛生行業管理,嚴格農村衛生機構、從業人員、衛生技術套用、公共衛生許可等方面的準入審批和監管。按照權責統一、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大力開展農村食品安全、職業衛生、公共場所、學校衛生、健康相關產品、醫療服務市場等衛生綜合執法監督。嚴厲打擊和取締非法行醫、無證生產經營等危害公共衛生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民眾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
15、加強農村藥品供應和監管。各市、縣、區政府要對縣、鄉、村醫療機構用藥實行集中招標採購、集中配送。鼓勵符合資質的醫藥企業到鄉鎮開設藥品銷售網點,方便農民就近購藥。加大對農村藥品、醫療器械和價格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向農村銷售假劣藥品、過期失效藥品和假劣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的非法行為,切實保證民眾用藥安全。
七、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16、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到2007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擴大到60%以上,力爭到2008年在全省基本普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隨著國家對農民補助標準的逐步提高,省、市、縣財政補助標準和農民的報銷比例同步提高。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運行機制,建立穩定的籌資機制和科學管理模式,推行和完善住院單病種定額付費和報銷直通車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機構,落實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
17、進一步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全省各級政府要落實農村醫療救助資金,確保五保戶、貧困戶都能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並對患大病個人自付部分,五保戶給予全額報銷,貧困戶給予適當補助。各級紅十字會、慈善機構應加大農村生活無助困難民眾的醫療救助。
18、設立扶貧病房。全省各級政府舉辦的公立醫院都要設立扶貧病房,解決困難民眾就醫問題。扶貧病房的床位數不少於醫院總病床的10%,住院費、檢查費減免20%。全省各級政府要提高並落實對公立醫療機構經費補助標準,加大基本建設和設備配置力度。
八、切實加強對農村衛生工作的領導
19、政府要對農村衛生負總責。把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大力推進農村衛生事業發展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保護農民健康就是保護農村生產力,減少農民醫療支出就是擴大農村再生產。全省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衛生工作對於維護農民健康、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繁榮發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制訂規劃,強化措施,保證經費,切實做到有人管事,有錢辦事。為加強對全省農村衛生工作的領導,省政府決定成立“陝西省農村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市、縣、區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根據事權劃分,強化責任,制訂具體規劃和實施方案,認真抓好落實。省、市、縣人民政府每年要對農村衛生工作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