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國辦發〔2010〕36號)精神,深入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餐廚廢棄物管理機制,有效解決“地溝油”回流餐桌問題,切實保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實施意見
  • 頒布日期:2010-8-20
  • 頒布單位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檔案號:陝政辦發89號
  • 所屬地區:陝西省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實施意見
食品藥品
陝政辦發89號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0-8-20

法規內容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國辦發36號)精神,深入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餐廚廢棄物管理機制,有效解決“地溝油”回流餐桌問題,切實保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實施意見
地溝油
一、集中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行動
省政府決定,2010年8月20日—9月30日,在全省範圍內集中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行動。
(一)整治任務。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地溝油”行為,以城鄉結合部和城市近郊區為重點,仔細排查和清理非法生產“地溝油”的黑窩點,摸清“地溝油”原料來源和銷售渠道;以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場所為重點,嚴肅查處經營假冒偽劣和來源不明食用油行為。嚴防“地溝油”流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以城市(鎮)、礦區、旅遊景區等餐飲業集中地為重點地區,以食品生產小作坊、小餐館、餐飲攤點、火鍋店和學校食堂、企事業單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體食堂為主要對象,加強對食用油購貨記錄和票證檢查,依法查處從非法渠道購進食用油和使用“地溝油”加工食品行為。對黑窩點一律取締,對使用“地溝油”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許可證,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組織領導。專項行動按照屬地化原則,由設區市統一領導,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實施,建立市(縣)長負責制。城市是餐廚廢棄物的主要產生地,城市周邊是餐廚廢棄物收運和“地溝油”提煉的主要集散地。各地區特別是各城市要建立“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商務部門要加強餐飲業行業管理,質監部門要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要加強對流通環節經營食用油的監督,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管,衛生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食用油的風險監測,完善相關檢測方法,公安部門要主動介入,查清違法犯罪事實,依法從重、從嚴懲處違法犯罪行為。
(三)實施步驟。
1.動員部署(8月20日—8月31日)。按照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重點領域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通知》(陝食安委辦發8號)中對“地溝油”整治的有關要求,各市、縣、區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完成整治工作領導組織體系建設和相關準備工作。
2.清理整頓(9月1日—9月15日)。對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餐飲服務各環節從業單位開展突擊檢查,清查、登記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資源化利用和集中無害化處理的單位及個人,依法取締非法生產加工“地溝油”的黑作坊,規範餐廚廢棄物存放、清理、收運、集中無害化處理和合理加工利用行為,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
3.自查總結(9月16日—9月25日)。各市、縣、區對清理整頓的情況進行總結,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範區管委會、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要向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報送經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本地區、本部門集中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行動總結報告。
4.督導檢查(9月26日—9月30日)。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對各地整治工作進行督查,並將督查情況向省政府寫出書面報告。
二、鞏固成果,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地溝油”管理機制
(一)建立健全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體系。各市、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和完善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嚴格規範餐廚廢棄物存放、清理、收運、集中無害化處理和合理加工利用等環節的管理,加強區域性統一監管。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要監督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建立和實施管理制度,落實餐廚廢棄物存放、清理等相關操作要求;城市綜合執法或環衛部門要對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和個人實施備案登記和掛牌上崗制度,並監督落實相關要求;各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單位要建立和落實餐廚廢棄物管理台賬制度,定期向管理部門報告相關處置情況。各地要逐步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對餐廚廢棄物管理各環節進行有效監控。
(二)加強對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行業的監管。由環境保護部門會同工商部門將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納入監管。未經環境保護、工商部門審查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餐廚廢棄物進行提煉加工和銷售。有關從業單位要嚴格建立產出物銷售記錄,其產出物不得向食品及食品相關行業銷售,銷售去向應在工商部門登記備案並定期報告。環境保護、工商部門要會同公安機關嚴格取締未經審查同意設立的加工點。
(三)加大對餐廚廢棄物處置相關行業的政策鼓勵和支持力度。各市、縣、區政府要制定政策支持市容環衛部門建立餐廚垃圾集中無害化處理設施。有條件的地方可制定優惠政策支持規範化企業開發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技術工藝及管理模式,提高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要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境保護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等部門儘快確定我省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積極開展試點工作,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在全省示範推廣。各地要積極支持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建設,積極扶持相關企業發展,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促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產業發展。
(四)建立健全全程監管和執法聯動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監管信息交流和反饋機制、監管執法聯動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及時通報情況,形成聯動打擊合力,實現對“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的全程監管,確保不留隱患和死角。
(五)嚴格實行監管責任追究。各市、縣、區政府和各監管部門要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對“地溝油”專項整治及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要支持監管部門履行職責,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方,要追究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三、加強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
(一)認真組織督導檢查。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作為食品安全督查重點持續進行督查,並定期將督查結果報告省政府。各市、縣、區政府也要及時逐級組織督查。對工作紮實、效果顯著的,要給予鼓勵表揚。對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整改,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要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作為創建衛生城市、文明城市等評選活動的重要指標進行考核檢查。
(二)充分發揮社會和輿論監督作用。各地要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支持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有關監管部門要定期向社會公布在“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方面出現問題的企業和單位,並納入企業誠信記錄。要支持新聞媒體及時報導有關工作措施、進展和成效,對違法使用“地溝油”的餐飲企業和非法制售窩點予以曝光。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引導民眾科學消費,提高民眾的健康意識、食品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強化企業誠信和行業自律教育,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律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環境。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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