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

國辦發〔2010〕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正在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並取得階段性成效。但食品安全領域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些地方出現用餐廚廢棄物提煉的所謂“地溝油”,經非法渠道回流到餐桌,帶來嚴重食品安全隱患,民眾對此反映強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為有效解決“地溝油”回流餐桌問題,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民眾身體健康,經國務院同意,就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提出了5項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
  • 類別:意見類檔案
  • 檔案編號:國辦發〔2010〕36號
  • 頒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專項整治,政策修改,政策解讀,出台背景,工作思路,重點工作,管理措施,利用和處理工作,貫徹落實,社會評論,

專項整治

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地溝油”行為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將“地溝油”整治作為食品安全整頓的重要內容,以城鄉結合部和城市近郊區為重點,仔細排查和清理非法生產“地溝油”的黑窩點,摸清“地溝油”原料來源和銷售渠道,對發現的問題追查到底,對黑窩點一律取締,嚴厲打擊有關違法犯罪行為。要以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場所為重點,嚴肅查處經營假冒偽劣和來源不明食用油的行為。
嚴防“地溝油”流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以城市(鎮)、礦區、旅遊景區等餐飲業集中地為重點地區,以食品生產小作坊、小餐館、餐飲攤點、火鍋店和學校食堂、企事業單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體食堂為主要對象,加強對食用油購貨記錄和票證檢查,依法查處從非法渠道購進食用油和使用“地溝油”加工食品的行為。對使用“地溝油”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
規範餐廚廢棄物處置
各地要制定和完善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要求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將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以集體食堂和大中型餐飲單位為重點,推行安裝油水隔離池、油水分離器等設施;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餵養畜禽。
加強餐廚廢棄物收運管理
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應當具備相應資格並獲得相關許可或備案。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建立餐廚廢棄物管理台賬制度
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單位要建立台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各地要創造條件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對餐廚廢棄物管理各環節進行有效監控。
嚴肅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加大查處和收繳非法收運餐廚廢棄物運輸工具的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收運餐廚廢棄物的行為;對違法銷售或處置餐廚廢棄物的餐飲服務單位要依法予以處罰;對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等內部集體食堂(餐廳)不按照規定處置餐廚廢棄物的,除進行處罰外,還要追究食堂(餐廳)所屬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要通過開展試點,探索適宜的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技術工藝路線及管理模式,提高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水平。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要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商務部等部門儘快確定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制定試點管理辦法,對試點工作及早作出安排;要加強對試點城市的指導,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在全國示範推廣。要研究完善相關政策和措施,支持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建設,積極扶持相關企業發展,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做好技術研發、資源化產品安全性評估等工作,加快建立相應的政策、法規、標準和監管體系,促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產業發展。各試點城市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制定切實可行辦法,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認真做好試點工作。其他地區也應結合本地實際,借鑑相關經驗,積極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強化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強化食品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堅持誠信守法經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要嚴格執行生產衛生標準和操作規範,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強對食品原料的檢驗檢測,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並向監管部門報告。
建立市(縣)長負責制
城市是餐廚廢棄物的主要產生地,城市周邊是餐廚廢棄物收運和“地溝油”提煉的主要集散地。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是城市綜合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區特別是各城市要建立“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市(縣)長負責制,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結合實際進一步制定具體整治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分工,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統籌抓好各項措施落實。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導。
落實部門監管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和食品安全整頓任務分工,認真安排和做好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要加強餐飲業行業管理,引導餐飲企業誠信經營。質檢部門要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嚴厲打擊食品生產單位使用“地溝油”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工商部門要加強對流通環節經營食用油的監督,嚴厲打擊經營“地溝油”和非正規來源食用油的行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管,監督餐飲服務單位建立並執行食品原料採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打擊購買、使用“地溝油”和非正規來源食用油的行為。衛生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食用油的風險監測,完善相關檢測方法。
建立健全全程監管和執法聯動機制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監管信息交流和反饋機制、監管執法聯動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及時通報情況,形成聯動打擊合力,實現對“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的全程監管,確保不留隱患和死角。
加強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
認真組織督導檢查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對“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逐級開展督導檢查。對工作紮實、效果顯著的,要給予鼓勵表揚。對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整改,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要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內容,作為創建衛生城市、文明城市等評選活動的重要指標。2010年9月至10月,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將結合督導檢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對各地開展“地溝油”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充分發揮社會和輿論監督作用
各地要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支持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要定期向社會公布在“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管理方面出現問題的企業和單位,並納入企業誠信記錄。要支持新聞媒體及時報導有關工作措施、進展和成效,對違法使用“地溝油”的餐飲企業和非法制售窩點予以曝光。
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引導民眾科學消費,提高民眾的健康意識、食品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強化企業誠信和行業自律教育,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律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環境。
國務院辦公廳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三日

政策修改

一、高度重視“地溝油”治理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等要求,以原料來源控制和油脂加工監管為重點,既要從嚴監管執法,加強源頭治理,杜絕“地溝油”流向餐桌;也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長效機制,合力推動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要把“地溝油”治理作為“十三五”期間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任務,力爭取得突破。(各省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餐飲企業、行政企事業單位食堂以及屠宰企業、肉類加工企業等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單獨收集、存放本單位產生的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建立相關制度及台賬。有條件的單位要自建無害化處理設施,按照處理規範進行無害化處理並如實記錄。不具備條件的單位,其產生的餐廚廢棄物,由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企業運至規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所處理;對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要委託防疫條件合格的無害化處理企業處理,簽訂委託處理協定,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建立健全無害化處理台賬,無害化處理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
三、培育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企業
總結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經驗,推動培育與城市規模相適應的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企業。(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負責)引導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企業適度規模經營,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稅務總局負責)興辦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應當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農業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
四、進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健全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處理辦法,指導地方做好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工作,推廣無害化處理技術,規範處置行為,防止環境污染。(農業部、環境保護部負責)鼓勵企業探索在餐飲企業廚房、屠宰車間、肉類加工車間和無害化處理車間等關鍵環節安裝攝像裝備,追溯廢棄物流向,試點在居民家庭廚房開展廚餘垃圾粉碎處理。(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抓緊研究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實用技術,加快制定“地溝油”的科學鑑定方法。(科技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合理布局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體系,組織建設無害化處理場所。(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落實監督管理責任
加大對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以及農貿市場、小餐飲、小作坊等的巡查力度,加強對屠宰企業、肉類加工企業、食用油生產經營企業、餐飲企業的監管,督促企業建立健全追溯體系,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農業部、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查處利用網路銷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違法行為,對監管部門認定的境內制假售假網站依法進行處置。(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工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動員社會力量進行監督。(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六、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
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報機制,加大對制售“地溝油”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公安部、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食品安全辦負責)
七、落實地方屬地管理責任
各地區要堅持統籌規劃與屬地負責相結合、政府監管與市場運作相結合、集中處理與分散處理相結合,加強對“地溝油”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加大督查力度,落實各方面責任和各項政策措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的處理負總責。(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政策解讀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解讀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
最近,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國辦發〔2010〕36號,以下簡稱《意見》)。為準確理解和把握《意見》的精神和要求,確保政策順利實施,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讀。

出台背景

問:請介紹一下《意見》出台的背景情況?答:近期,有媒體報導,一些地方出現用餐廚廢棄物提煉的所謂“地溝油”,經過非法渠道,並通過餐飲、食品加工等環節進入食物鏈。民眾對此反映強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已經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據了解,美國、日本等一些國家在歷史上也一度出現餐廚廢棄物和“地溝油”回流餐桌引起的環境污染和食品安全問題。但經過長期努力,通過法律約束、源頭控制、政府補貼、資源化利用等措施,較為有效地解決了其“地溝油”問題。目前,我國一些城市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政府積極推動,扶持引導企業建立餐廚廢棄物和“地溝油”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取得了一定成效。
為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有效解決“地溝油”回流餐桌問題,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會同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衛生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法制辦等部門共同研究起草了《意見》,旨在全面深入治理“地溝油”,規範餐廚廢棄物管理,同時探索適宜的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技術工藝路線及管理模式。

工作思路

問:解決“地溝油”問題的工作思路是什麼?
答:在借鑑已開發國家成功經驗和總結國內部分城市探索出的有效做法的基礎上,採取從源頭出發,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綜合治理措施。也就是說,既要管住非法制售行為,也要使餐廚廢棄物得以合理利用,斬斷“地溝油”頑疾的利益鏈條,有效解決“地溝油”問題。
在“堵”的方面,就是要加強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行銷售、使用“地溝油”等違法行為,堅決防止“地溝油”進入食物鏈。在“疏”的方面,就是要大力扶持餐廚廢棄物和“地溝油”資源化和無害化產業。通過政府引導、統一收運、定點處置等辦法,建立產業化處置、市場化運作和資源化利用的疏導機制,以形成一條規範有序的產業鏈條,變廢為寶。
同時,通過法規明確規定餐廚廢棄物和“地溝油”的收集、運輸、處置等行為規範和監管部門的職責,特別是明確城市政府的管理職責,實行城市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和各部門聯動的全程監管,不留死角,不留隱患。

重點工作

問:在“地溝油”專項整治工作中,重點要開展哪些工作?
答:在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工作中,重點是要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地溝油”行為、嚴防“地溝油”流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一是打擊非法生產。以城鄉結合部和城市近郊區為重點,仔細排查和清理非法生產“地溝油”的黑窩點,對黑窩點一律取締,嚴厲打擊有關違法犯罪行為。二是嚴堵非法銷售。以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場所為重點,嚴肅查處經營假冒偽劣和來源不明食用油的行為。三是禁止非法使用。以城市(鎮)、礦區、旅遊景區等餐飲業集中地為重點地區,以食品生產小作坊、小餐館、餐飲攤點、火鍋店和學校食堂、企事業單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體食堂為主要對象,加強對食用油購貨記錄和票證檢查,依法查處從非法渠道購進食用油和使用“地溝油”加工食品的行為。對使用“地溝油”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管理措施

問:《意見》提出了哪些措施來加強對餐廚廢棄物的管理?
答:主要提出了規範餐廚廢棄物處置、加強餐廚廢棄物收運管理、建立餐廚廢棄物管理台賬制度和嚴肅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等措施來加強餐廚廢棄物的管理。
《意見》要求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將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以集體食堂和大中型餐飲單位為重點,推行安裝油水隔離池、油水分離器等設施;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餵養畜禽。
《意見》要求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應當具備相應資格並獲得相關許可或備案。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單位要建立台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要求各地創造條件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對餐廚廢棄物管理各環節進行有效監控。
《意見》還要求加大查處和收繳非法收運餐廚廢棄物運輸工具的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收運餐廚廢棄物的行為;對違法銷售或處置餐廚廢棄物的餐飲服務單位要依法予以處罰;對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等內部集體食堂(餐廳)不按照規定處置餐廚廢棄物的,除進行處罰外,還要追究食堂(餐廳)所屬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利用和處理工作

問:當前如何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答:主要通過開展試點,探索適宜的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技術工藝路線及管理模式,提高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水平,逐步在全國示範推廣。
首先是組織確定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制定試點管理辦法,對試點工作作出安排。要加強對試點城市的指導,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在全國示範推廣。要研究完善相關政策和措施,支持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建設,積極扶持相關企業發展,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做好技術研發、資源化產品安全性評估等工作,加快建立相應的政策、法規、標準和監管體系,促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產業發展。
同時,《意見》要求各試點城市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制定切實可行辦法,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認真做好試點工作。其他地區也應結合本地實際,借鑑相關經驗,積極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貫徹落實

問:如何確保《意見》提出的政策得到貫徹落實?
答:為保障“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各項工作全面有效開展,《意見》提出了六個方面的措施。
(一)強化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意見》強調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強化食品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堅持誠信守法經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要嚴格執行生產衛生標準和操作規範,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強對食品原料的檢驗檢測,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並向監管部門報告。
(二)建立市(縣)長負責制。《意見》指出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是城市綜合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區特別是各城市要建立“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市(縣)長負責制,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結合實際進一步制定具體整治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分工,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統籌抓好各項措施落實。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導。
(三)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健全全程監管和執法聯動機制。《意見》要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和食品安全整頓任務分工,認真安排和做好有關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監管信息交流和反饋機制、監管執法聯動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及時通報情況,形成聯動打擊合力,實現對“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的全程監管,確保不留隱患和死角。
(四)要認真組織督導檢查。《意見》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對“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逐級開展督導檢查。對工作紮實、效果顯著的,要給予鼓勵表揚。對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整改,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要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內容,作為創建衛生城市、文明城市等評選活動的重要指標。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將結合督導檢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對各地開展“地溝油”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五)充分發揮社會和輿論監督作用。《意見》要求各地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支持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要定期向社會公布在“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管理方面出現問題的企業和單位,並納入企業誠信記錄。要支持新聞媒體及時報導有關工作措施、進展和成效,對違法使用“地溝油”的餐飲企業和非法制售窩點予以曝光。
(六)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意見》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引導民眾科學消費,提高民眾的健康意識、食品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強化企業誠信和行業自律教育,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律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環境。

社會評論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副教授朱毅表示,通過國家近些年的大力整治,“地溝油”治理工作取得很大成效,地溝油、尤其是泔水油回流餐桌的情況得到了遏制。但在治理過程中,也存在一些難點,比如目前沒有地溝油很好的檢測方法,這是世界性難題。
中國人每天食用油的量比較多,對油的需求量高,容易良莠混雜,產生的剩油則成為地溝油的來源。因此,對地溝油要採用源頭治理。另外,要加大對地溝油資源化利用企業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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