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高溫天氣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

2014年7月以來,陝西省出現大範圍、高強度的持續高溫天氣,多地最高氣溫超過40℃,省氣象台、西安市氣象台已分別發布高溫紅色預警。7月22日,省長婁勤儉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積極應對高溫天氣,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高溫天氣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
  • 發布機構: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14年7月23日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韓城市人民政府,楊凌示範區管委會、西鹹新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7月以來,我省出現大範圍持續高溫天氣,部分地區最高氣溫超過40℃。據氣象部門預測,未來一段時間高溫天氣仍將持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高溫天氣應對工作,婁勤儉省長作出專門批示。為切實做好高溫天氣應對工作。

檔案內容

一、高度重視高溫天氣應對工作
高溫天氣不僅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供水供電等造成影響,也極易引發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加強對高溫天氣應對工作的領導。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規定,堅持以人為本,把應對高溫天氣作為當前一段時期的重要任務,進一步夯實責任,堅決做到各項應對工作人員到位、措施到位、防範到位,切實解決高溫天氣給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帶來的困難和問題。
二、加強高溫天氣監測預報預警
氣象部門要密切監測天氣變化,加強高溫天氣預報,及時通過報刊、電視、網路、手機等多種渠道發布預警信息和高溫天氣預防措施建議。要搞好對衛生、交通運輸、農業、電力、供水、建築等重點行業的氣象服務,及時提供氣象信息。加大高溫防範宣傳力度,增強廣大民眾自身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
三、切實做好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
要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室外露天作業時間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全力保障民眾生產生活
各地、各部門要把保障民眾生產生活放在首位,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全全度夏。水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水廠運行管理和供水管網檢修維護,全力保障民眾生產生活用水。電力部門要加強有序用電管理,做好電力調度,優先保障城鄉居民和公共場所用電。加強電網巡查檢修,防範因電力設施超負荷運行引發的火災、停電等事故。衛生防疫部門要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檢查,落實預防措施,防止流行疾病發生。農業、林業部門要加強指導,預防高溫對農、林、畜牧、水產養殖業的影響,要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公安、安監、質監和應急處置等部門要加強對危險品生產、儲存、運輸和使用環節的安全監管,督促落實防範措施,嚴防事故發生。要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加強對易燃易爆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要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監管,確保全全運行。要督促做好各類運輸車輛保養和安全檢查,防止因高溫發生自燃、爆燃等事故。其他各有關部門也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統籌安排,切實做好民眾生產生活保障工作。同時,要大力提倡節能意識,切實做好節能、節水等工作,有效減少用電、用水負荷。
五、認真落實高溫津貼發放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按標準發放高溫津貼。各單位提供的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充抵高溫津貼。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六、加強監督檢查
各地、各部門要落實責任,加強協調配合,組織力量對本地、本行業進行安全度夏措施和隱患防範檢查,確保各項應對工作落到實處。要堅持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要按相關規定及時上報省政府總值班室,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因工作不力、麻痹大意、鬆散懈怠,導致重大、特別重大責任事故發生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責任人責任。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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