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陝西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償管理條例》的決定

2012年1月6日陝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陝西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償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陝西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2.01.06
  • 實施時間:2012.01.06
(2012年1月6日陝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陝西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償管理條例〉的決定》已於2012年1月6日經陝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年1月6日
陝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廢止《陝西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償管理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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