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阿米卡星注射液一般指本詞條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適應症為本品適用於銅綠假單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單胞菌、大腸埃希菌、變形桿菌屬、克雷伯菌屬、腸桿菌屬、沙雷菌屬、不動桿菌屬等敏感革蘭陰性桿菌與葡萄球菌屬(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嚴重感染,如菌血症或敗血症、細菌性心內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關節感染、膽道感染、腹腔感染、複雜性尿路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等。由於本品對多數氨基糖苷類鈍化酶穩定,故尤其適用於治療革蘭陰性桿菌對卡那黴素、慶大黴素或妥布黴素耐藥菌株所致的嚴重感染。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 藥品類型:處方藥、基本藥物、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抗生素類
成份,性狀,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為硫酸阿米卡星。
化學名稱:0-3-氨基-3-脫氧-α-D-葡萄吡喃糖基-(1→6)-0-[6-氨基-6-脫氧-α-D-葡萄吡喃糖基-(1→4)]-N-(4-氨基-2-羥基-1-氧丁基)-2-脫氧-D-鏈霉胺硫酸鹽。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22H43N2O13· nH2SO4(n=1.8或2)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性狀

本品為無色至微黃色的澄明液體。

規格

2ml:0.2g(20萬單位)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內注射或靜脈滴注。單純性尿路感染對常用抗菌藥耐藥者每12小時0.2g(1支);用於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時7.5mg/kg,或每24小時15mg/kg。成人一日不超過1.5g(7.5支),療程不超過10天。
2.小兒,肌內注射或靜脈滴注。首劑按體重10mg/kg,繼以每12小時7.5mg/kg,或每24小時15mg/kg。
3.腎功能減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時給予正常劑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時用7.5mg/kg的20%~30%。

不良反應

1.患者可發生聽力減退、耳鳴或耳部飽滿感;少數患者亦可發生眩暈、步履不穩等症狀。聽力減退一般於停藥後症狀不再加重,但個別在停藥後可能繼續發展至耳聾。
2.本品有一定腎毒性,患者可出現血尿,排尿次數減少或尿量減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藥後即見減輕,但亦有個別報導出現腎功能衰竭。
3.軟弱無力、嗜睡、呼吸困難等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少見。
4.其他不良反應有頭痛、麻木、針刺感染、震顫、抽搐、關節痛、藥物熱、嗜酸粒細胞增多、肝功能異常、視力模糊等。

禁忌

對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類過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對一種氨基糖苷類過敏的患者可能對其他氨基糖苷也過敏。
2.在用藥過程中應注意進行下列檢查:
(1)尿常規和腎功能測定,以防止出現嚴重腎毒性反應。
(2)聽力檢查或聽電圖檢查,尤其注意高頻聽力損害,這對老年患者尤為重要。
3.療程中有條件時應監測血藥濃度,尤其新生兒、老年和腎功能減退患者。每12小時給藥7.5mg/kg者血約峰濃度(Cmax)應保持在15~30μg/ml,谷濃度5~10μg/ml;一日1次給藥15mg/kg者血藥峰濃度應維持在56~64μg/ml,谷濃度應為[1μg/ml。
4.下列情況應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藥濃度增高,易產生毒性反應。
(2)第8對腦神經損害,因本品可導致前庭神經和聽神經損害。
(3)重症肌無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導致骨骼肌軟弱。
(4)腎功能損害者,因本品具有腎毒性。
5.對診斷的干擾 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血清膽紅素濃度及乳酸脫氫酶濃度的測定值增高;血鈣、鎂、鉀、鈉濃度的測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類與β內醯胺類(頭孢菌素類與青黴素類)混合時可導致相互失活。本品與上述抗生素聯合套用時必須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與其他藥物同瓶滴注。
7.應給予患者足夠的水分,以減少腎小管損害。
8.配製靜脈用藥時,每500mg加入氯化鈉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滅菌稀釋液100~200ml。成人應在30~60分鐘內緩慢滴注,嬰兒患者稀釋的液量相應減少。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屬孕婦用藥的D類,即對人類有一定危害,但用藥後可能利大於弊。本品可穿過胎盤到達胎兒組織,可能引起胎兒聽力損害。妊娠婦女使用本品前必須充分權衡利弊。哺乳期婦女用藥時宜暫停哺乳。

兒童用藥

氨基糖苷類在兒科中應慎用,尤其早產兒及新生兒的腎臟組織尚未發育完全,使本類藥物的半衰期延長,藥物易在體內蓄積產生毒性反應。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的腎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減退,即使腎功能的測定值在正常範圍內,仍應採用較小治療量。老年患者套用本品後較易產生各種毒性反應,應儘可能在療程中監測血藥濃度。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其他氨基糖苷類合用或先後連續局部或全身套用,可增加耳毒性、腎毒性及神經肌肉阻滯作用。
2.本品與神經肌肉阻斷藥合用可加重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導致肌肉軟弱、呼吸抑制等症狀。本品與捲曲黴素、順鉑、依他尼酸、呋塞米或萬古黴素(或去甲萬古黴素)等合用,或先後連續局部或全身套用,可能增加耳毒性與腎毒性。
3.本品與頭孢噻吩或頭孢唑林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腎毒性。本品不宜與兩性黴素B、頭孢噻吩、磺胺嘧啶和四環素等注射劑配伍,不在同一瓶中滴注。
4.本品與多粘菌素類注射劑合用或先後連續局部或全身套用,可增加腎毒性和神經肌肉阻滯作用。
5.其他腎毒性藥物及耳毒性藥物均不宜與本品合用或先後套用,以免加重腎毒性或耳毒性。

藥物過量

由於缺少特異性拮抗劑,本品過量或引起毒性反應時,主要用對症療法和支持療法,同時補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於從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藥理毒理

硫酸阿米卡星是一種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本品對多數腸桿菌科細菌,如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腸桿菌屬、變形桿菌屬、志賀菌屬、沙門菌屬、枸櫞酸桿菌屬、沙雷菌屬等均具良好作用,對銅綠假單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單胞菌、不動桿菌屬、產鹼桿菌屬等亦有良好作用;對腦膜炎球菌、淋球菌、流感桿菌、耶爾森菌屬、胎兒彎曲菌、結核桿菌及某些分枝桿菌屬亦具較好抗菌作用,其抗菌活性較慶大黴素略低。本品最突出的優點是對許多腸道革蘭陰性桿菌所產生的氨基糖苷類鈍化酶穩定,不會為此類酶鈍化而失去抗菌活性。在目前所分離到的12種鈍化酶中,本品僅可為AAC(6')所鈍化,此外AAD(4')和APH(3')-Ⅲ偶可導致細菌對本品中度耐藥。臨床分離的腸桿菌科細菌中對慶大黴素、妥布黴素和奈替米星等氨基糖苷類耐藥者約60~70%對本品仍敏感。近年來革蘭陰性桿菌中對阿米卡星耐藥菌株亦有增多。革蘭陽性球菌中本品除對葡萄球菌屬中甲氧西林敏感株有良好抗菌作用外,肺炎鏈球菌、各組鏈球菌及腸球菌屬對之大多耐藥。本品對厭氧菌無效,本品作用機制為作用於細菌核糖體的30S亞單位,抑制細菌合成蛋白質。阿米卡星與半合成青黴素類或頭孢菌素類合用常可獲協同抗菌作用。

藥代動力學

阿米卡星口服很少吸收。肌內注射後迅速被吸收。主要分布於細胞外液,部分藥物可分布到各種組織,並可在腎臟皮質細胞和內耳液中積蓄;但在心臟心耳組織、心包液、肌肉、脂肪和間質液內的濃度很低。支氣管分泌物、膽汁及房水中濃度低。蛋白結合率低。在體內不代謝。成人血消除半衰期(t1/2β)為2~2.5小時。可透過胎盤進入胎兒組織。腦脊液中濃度低。主要經腎小球濾過排出,給藥後24小時內排出90%以上。血液透析與腹膜透析可自血中清除相當量的藥物,從而使半衰期顯著縮短。

貯藏

密閉,在涼暗處保存。

包裝

玻璃安瓿,10支裝。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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