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阿壩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機構有阿壩州食品藥品監督稽查支隊、阿壩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負責全州食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壩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地點:阿壩州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食品安全監管科,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醫療器械監管科,藥品安全監管科(中藥民族藥監管科),藥品市場監督科,人事科,食品藥品稽查支隊,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將州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州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州衛生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三)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和有關化妝品的審核工作。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國家和行業醫療器械產品標準、保健食品市場準入標準,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六)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質量標準和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起草地方性習用藥材標準、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和醫院製劑規範並監督實施,監管中藥材市場。
(七)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
(八)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組織實施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測。
(九)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認定製度,負責執業藥師審查報批工作。
(十)指導縣消費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承擔州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阿壩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9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承擔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會議組織和統計、文秘、機要、檔案、信訪、保密、督查督辦、安全保衛和行政後勤管理;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新聞宣傳工作和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承擔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系統信息化建設;編制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年度預(決)算,統籌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和經費,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罰沒收入、罰沒物資的監督管理,承擔局機關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宣傳和貫徹食品藥品管理各類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起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案件覆核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有關備案工作;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全局行政許可方面的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工作;依法辦理消費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審批工作;利用視窗負責為管理相對人和服務對象提供政策、法規諮詢服務。

食品安全監管科

負責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負責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

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有關管理規範,監督國家有關標準的執行,制訂本州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的監測工作,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預測並向社會發布相關相信;負責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工作;組織查處保健食品、化妝品方面的違法行為。

醫療器械監管科

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和分類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管工作,指導醫療器械檢測和技術審評認證機構的業務;負責醫療器械廣告的審批、備案及發布情況的監測、檢查,定期發布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和藥品質量公告;組織開展評價性質量抽查檢驗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藥品安全監管科(中藥民族藥監管科)

負責全州藥品生產和醫療機構製劑的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和基本藥物目錄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及合理用藥工作;監督實施中藥材(含藏藥材)生產、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含藏藥)等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工作;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器械;參與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藥品註冊、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現場檢查工作。

藥品市場監督科

貫徹實施藥品流通環節的法律、法規,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負責藥品廣告的審批、備案及發布情況的監測、檢查,定期發布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和藥品質量公告;負責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行為和信息的監督工作,指導和實施農村藥品供應網、監督網的建設;監管中藥材集貿市場的藥品質量。負責藥品流通使用環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組織查處藥品流通和使用的違法行為。

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擬訂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培訓、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從業人員上崗資格培訓和考試。

食品藥品稽查支隊

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違法行為;負責組織實施餐飲服務、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抽驗計畫並適時發布質量安全信息;負責對餐飲服務、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投訴、舉報受理工作;查處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違法行為;指導和監督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稽查執法、應急管理、產品召回和案件查處工作;指導州食品藥品檢驗所藥品快檢、不合格藥品的業務銜接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阿壩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3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州紀委、州監察局派駐紀檢組長1名;機關黨總支書記按州委規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6名。

其他事項

(一)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由州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州衛生局負責制訂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標準,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州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的監督管理。州質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州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由州衛生局會同州食品藥品監管局適時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隊伍整合。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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