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州民族事務委員會

加強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的職責。加強對民族法律法規、民族政策和少數民族發展相關規劃貫徹執行的督促檢查職責。加強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和少數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搶救、保護的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壩州民族事務委員會
  • 內設機構:7個
  • 行政編制:15名
  • 事業編制:5名
機構性質,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性質

阿壩州民族事務委員會為州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原州扶貧兩資以工代賑辦公室承擔的兩項資金管理職責劃入州民族事務委員會。
二、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增加建立和完善兩項資金管理綜合評價體系,參與研究和制定全州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的職責。
四、增加促進建立和完善發展少數民族事業的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實施少數民族工作服務體系和民族工作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對全州民族工作實施管理、指導,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等相關領域的實施、銜接。
三、負責起草地方民族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並督促檢查落實情況,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指導、督查、協調民族工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
四、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會同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全州社會穩定工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維護國家統一。
五、參與擬訂全州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六、研究分析全州少數民族和地區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實施州委、州政府民生工程中的相關工作,參與協調全州科技發展、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和移民、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
七、負責組織指導全州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規和民族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州委、州政府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組織協調全州少數民族重大慶典活動。
八、負責管理全州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和少數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少數民族題材文化作品(產品)進行審查。
九、負責組織協調全州民族工作領域有關對外和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及民族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
十、參與擬訂全州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兩項資金投資的項目和資金,制定實施全州兩項資金管理工作的具體辦法和意見;對兩項資金投資項目的審查、報批、實施、驗收等全過程進行管理和監督。
十二、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阿壩州民族事務委員會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管理與後勤服務及內外協調工作,推動機關行政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建設;負責機關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政府採購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立民族工作信息化平台;對全州民族工作目標績效考核實施管理與指導;負責全州少數民族工作機動金的監管工作;參與研究提出全州少數民族幹部隊伍建設政策措施,參與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的擬訂和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選拔推薦工作;負責有關史志編纂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協助有關部門起草有關民族事務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負責民族鄉工作;協調配合處理城市民族關係;承辦民族識別、民族成份管理、民族風俗習慣和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有關工作;承擔民族法律法規、民族政策、民族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承辦全州少數民族重大慶典活動和少數民族重要學習、參觀、考察等具體事宜。
三、監督檢查科
協調、指導民族法律法規、民族政策的貫徹執行並負責督促檢查;擬訂涉及少數民族的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提出構建和諧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承擔有關協調處理工作;參與全州維護穩定、反分裂鬥爭以及維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相關事項的協調處理工作;承辦民族工作領域對外和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協調處理全州少數民族涉外事務;指導協調對外聯絡工作。
四、經濟發展科
提出涉及全州經濟發展方面的特殊政策建議;參與擬訂全州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協調全州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以及移民、扶貧等相關事宜;負責全州少數民族發展資金項目的申報和監管;參與全州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牧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和農牧業科技推廣套用工作。
五、社會事業科(州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州民族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的特殊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民族題材文化作品(產品)審查、民族傳統文化保護、“雙語”教育和科普推廣等具體事宜;推動民族文化交流合作,參與承辦全州的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擬訂全州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和信息化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翻譯、出版工作。
六、民族古籍整理辦公室
提出涉及全州民族古籍工作的建議和意見;組織、聯絡、協調、指導、規劃全州少數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搶救、保護和研究工作,逐步實施少數民族古籍的開發與利用。
七、兩項資金管理科
負責研究並提出兩項資金投入結構重大調整的方案及其相應的政策措施;負責兩項資金的使用和項目實施情況、項目資金財務統計的填報工作;編制全州兩項資金項目的規劃與年度計畫;組織兩項資金項目的篩選、評估論證、報批及計畫、資金的下達工作;對兩項資金投資項目的審查、報批、實施、驗收等全過程進行管理和監督;指導各縣兩項資金辦公室的工作;逐步完善兩項資金管理辦法。

人員編制

阿壩州民族事務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州紀委、州監察局派駐紀檢組長1名;機關黨總支書記按州委規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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