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廳

日本內閣負責指揮和管理自衛隊的領率機關。其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保全廳”,1954年改為防衛廳。防衛廳長官為內閣閣僚,由國務大臣擔任,受總理大臣領導和監督。下設“統合幕僚會議”,陸上幕僚監部、海上幕僚監部、航空幕僚監部和防衛設施廳、防衛研究所、防衛大學等機關、院校。防衛廳長官通過陸上、海上和航空自衛隊的參謀長統率全軍。2007年1月9日,防衛廳正式升格為防衛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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