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民眾藝術館

防城港市民眾藝術館

防城港市民眾藝術館成立於1993年,是市政府設立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是我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防城港市民眾藝術館
  • 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區和諧路
概況,性質作用,任務職責,

概況

館址位於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區和諧路。防城港市民眾藝術館總用地34999.65㎡,淨面積29056.79㎡,總建築面積23000㎡,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16223㎡,地下6178㎡,總投資3億元。按功能劃分為:演出區(1380座大劇場、3D影院),文化藝術培訓區(20個培訓教室),展覽區(非遺展廳、美術展廳),講座區(報告廳、多功能廳),地下停車場等,是一個達到國家一級標準的現代化的功能齊全的市級民眾藝術館。
目前,市民眾藝術館現有在職人員12人。下設辦公室、文藝創作部、美術攝影部、培訓輔導部、非遺保護辦公室等5個部室。
市群藝館可向社會提供音樂、舞蹈、戲劇、曲藝、美術、書法、攝影藝術門類的創作、輔導,民眾文化展覽和演出,群文理論研究,群文專業培訓、輔導,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與保護、公共文化講座與展演等多項公共文化服務。

性質作用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02)7號文《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和中組部、文化部等四部委(2001)22號檔案對民眾藝術館性質和任務的歸納,防城港市民眾藝術館是“政府設立的公益性文化事業機構”,是“承擔政府公共文化事業、繁榮民眾文化的主導性業務部門”;是“組織、指導、開展民眾文化活動,保護和弘揚民族民間文化”、營造良好城市人文環境的重要載體之一,是向“社會開放、為民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場所”,在構建和諧社會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進程中具有基礎性地位和重要作用。

任務職責


  
國家文化部06年下發了《文化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我館作為市級文化館,其工作任務為如下表述:
1、承辦政府主辦的各類社會文化藝術活動,組織開展各類社會文化藝術活動;
2、為社會提供各種健康有益的公共文化服務;
3、組織民眾文藝作品創作;
4、輔導培訓社區文化指導員和社會文藝團隊;
5、收集、整理、研究、開發民族民間優秀文化,挖掘、保護和繼承民間文化遺產;
6、組織和開展民眾文化理論研究;
7、指導基層文化館、文化站(中心)開展民眾文化工作;
8、開展對外民眾文化交流,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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