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國土資源局防城分局

防城港市國土資源局防城分局是防城港市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加掛防城港市海洋局防城分局牌子,為正科級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防城港市國土資源局防城分局
  • 隸屬單位:防城港市國土資源局
  • 在編在崗人員:75人
  • 編制:正科級
單位簡介,主要職能,

單位簡介

有2個二層機構,(即防城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和防城區土地市場管理所)分管全區10個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的工作。防城區國土系統現有在編在崗人員75人(其中局機關在編人員12人、監察大隊在編人員15人、市場管理所在編人員19人、鄉鎮國土所在編人員29人),退休人員32人。
防城港市國土資源局防城分局先後獲得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授予“全區土地登記和土地調查先進單位”、“全區海域管理先進集體”、“全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先進集體”,防城港市國土資源局授予“全市地籍管理先進單位”、“全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先進單位”,中共防城區委員會、防城區人民政府授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

主要職能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有關國土資源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2)負責轄區範圍內的土地、海洋、礦產、測繪等專項規劃編制和審查工作。
(3)負責轄區範圍內的土地徵用、拆遷具體工作。
(4)負責轄區內各類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建設用地、採礦權、探礦權、海域使用報批材料的組織和初審工作。
(5)負責轄區內耕地保護工作。協助市局查處違法用地、採礦案件;負責轄區內土地、礦產資源調查,地籍、礦權、地質災害調查;土地、礦產統計工作,做好有關礦產規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所轄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分局直屬事業單位;負責土地資源調查(含變更調查)具體工作和土地登記發證的申報材料組織和相關事務工作;負責轄區範圍內的土地權屬調處工作;承辦市國土資源局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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