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建設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擬訂城市建設、村鎮規劃與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以及工程勘察設計相關的管理辦法和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
(2)負責城區內市政設施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對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監督和指導;負責城市公共事業、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管理;負責城區路燈管理工作。
(3)指導各鎮村鎮規劃、建設和管理;檢查、協調、督促落實城鎮建設的具體工作。
(4)指導協調區重點工程和大中型建設項目,組織審查初步設計,審核設計概算和施工圖預算;核查
工程承發包契約,落實工程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
(5)依法管理工程建設和建築業;執行國家
基本建設程式和制度,管理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發放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指導、監督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工程交易、承包發包活動;綜合管理建設工程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實施建設工程監理制度;負責查處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負責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規範建設市場,加強建設工程項目執法監察;指導建築物抗震設防工作;負責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工作。
(6)指導、監督房地產開發經營,規範、調控房地產市場,引導實施房地產業政策,調整房地產業結構;管理商品房預售與銷售,負責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負責全區廉租住房建設管理工作。
(7)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的管理;制定行業科技發展計畫,組織科技項目攻關;負責建築節能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套用。
(8)負責燃氣、公共運輸行業的發展規劃、市場管理、安全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9)負責建築業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燃氣行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和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管理。
(10)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對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考核;負責行業統計及
直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建設系統各行業協會、學會的管理工作。
(11)負責本局及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工作和思想作風建設、紀律檢查工作;負責本局及直屬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的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統一戰線工作和指導工、青、婦、計生等社會工作。
(12)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建設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人民路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