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收養當事人要到戶口所在地民政局領取收養申請書填表,提供相片。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合照彩照二寸三張,單人照大一寸一張,被收養人生活照全身彩照二張。
基本介紹
- 聯繫電話:(0994)3222108
- 地址:阜康市博峰花園小區(社區服務中心三樓)
- 傳真:(0994)3222108
- 收費:250元
所需資料,辦事流程,工作時限,政策依據,許可權,獲得憑證,
所需資料
1、申請收養當事人到戶口所在地民政局領取收養申請書填表。
2、縣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送養人計畫生育證明書(原件)。
3、送養人與收養人有親屬關係證明書,由縣級以上公安或公證機關出具(三代收養)。
4、被收養人是棄嬰、兒童的檢地派出所出具證明,複印件2份,登記時驗原件。
5、被收養人是孤兒的,出具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證明。
6、提供相片,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合照彩照二寸三張,單人照大一寸一張,被收養人生活照全身彩照二張。
7、收養人與被收養人體格檢查表(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殘疾部分要拍照)。
辦事流程
涉外收養由縣區民政局上報市民政局審批,國內收養登記由屬區民政局辦理。
工作時限
登記單位在接到合格的申請書、證明材料後、次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許可權
各縣區民政部門上報的華僑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中國公民在內地收養子女由市民政局辦理。
獲得憑證
發給收養登記證明或解除收養關係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