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登記機關收到外國人來華收養子女登記申請書和收養人、被收養人及其送養人的有關材料後,應當自次日起7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收養法和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的,為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登記證書。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收養登記機關將登記結果通知中國收養組織。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涉外收養登記
- 辦理主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政廳
- 承諾辦理期限:2日
-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 法定辦理期限:7日
行使依據,許可條件,申請材料,收費依據,
行使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許可條件
1、收養的夫妻雙方共同來華辦理登記手續。
2、與民政部門訂立書面收養協定。
3、收養關係當事人填寫外國人來華收養子女登記申請書。
申請材料
1、中國收養組織發出的來華收養子女通知書;
2、收養人的護照和照片。
收費依據
人民幣250元,新計價費14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