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1年起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菸的決定

關於2011年起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菸的決定

為做好控煙履約工作,發揮衛生部門示範帶頭作用,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後勤部衛生部和武警部隊衛生部四部門2009年5月,聯合印發了《關於2011年起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菸的決定》,要求軍地所有衛生行政部門和至少50%的醫療衛生機構到2010年應建成無煙單位,確保2011年實現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菸目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11年起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菸的決定
  • 編號:衛婦社發〔2009〕48號
  • 發布單位:總後勤部衛生部 武警部隊後勤部
  • 發布時間: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前言,要求內容,附屬檔案,

前言

衛婦社發〔2009〕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衛生部直屬有關單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直屬各單位,衛生部部屬(管)醫院,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直屬(管)醫院,各軍區聯勤部、各軍兵種後勤部衛生部,總參三部後勤部,總參管理保障部、總政直工部、總裝後勤部衛生局,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國防科技大學院(校)務部衛生部(處),總後直屬單位衛生部門,武警部隊各總隊、機動師、指揮部、直屬學院後勤(院務)部:
無煙市場無煙市場
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是醫藥衛生領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多邊條約。2006年1月9日,《公約》在我國正式生效。
《公約》第8條要求締約方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公眾接觸菸草煙霧。2007年7月,《公約》第二次締約方大會通過了《防止接觸菸草煙霧準則》(以下簡稱《準則》)。按照《準則》要求,自2011年1月起,我國應當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運輸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場所完全禁止吸菸。
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禁止吸菸已成為時代潮流。2005年12月,世界衛生組織宣布今後不再雇用吸菸者,並對現有吸菸職員提供戒菸幫助。據世界衛生組織對194個國家的統計結果,到2007年底,已有84個國家和地區通過法律法規禁止在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吸菸,其中16個國家和地區的所有機構全面禁菸,其餘68個國家和地區的醫療衛生機構等2類以上其他機構全面禁菸。2007年1月,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吸菸(公眾衛生)條例》,要求在2009年6月30日前實現“無煙香港”目標,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全面禁菸。
1998年,世界衛生組織已將菸草依賴作為一種慢性病列入國際疾病分類,編號為F17.2,確認菸草是目前人類健康的最大威脅。目前我國吸菸人群超過3億,遭受被動吸菸危害的人數高達5.4億,其中15歲以下兒童有1.8億,每年約有100萬人死於吸菸導致的疾病。
控煙履約,人人有責,軍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更應起表率作用。為帶頭做好控煙履約工作,根據《公約》和《準則》精神,結合我國實際,決定自2011年起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全國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全面禁菸,並就有關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要求內容

加強領導,落實衛生部門控煙履約責任
軍地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全面禁菸是控煙履約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成立由多部門組成的履行菸草控制框架公約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要結合當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明確並落實控煙履約工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職責。研究制定當地控煙履約工作規劃,制定轄區內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全面禁菸的具體工作計畫。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到2010年逐步建立健全地方從省到縣、軍隊從軍區級單位到團級單位各級控煙工作網路。
強化措施,全面加強控煙工作力度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衛生部和全國愛衛辦聯合印發的《無煙醫療衛生機構標準(試行)》要求,積極開展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禁菸工作,將無煙醫療衛生機構納入軍地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評優指標。
無吸菸場所無吸菸場所
要將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全面禁菸納入年度工作計畫,給予經費支持。結合中央補助地方菸草控制項目和各類創建無煙公共場所項目,認真落實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禁菸工作,積極創建無煙醫療衛生機構,並開展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無菸環境監測。
軍地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結合衛生城市(鎮)、文明城市健康城市以及部隊文明衛生軍營建設,加強控煙宣傳和法制建設。要將工作人員戒菸、不在工作場所和公共場所吸菸、宣傳菸草危害知識、勸阻吸菸和提供戒菸服務等指標納入《醫院管理評價指南》、《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基本職責》以及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管理規定,全面推進各級各類無煙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努力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全面禁菸目標。軍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建立首診詢問吸菸史制度,並將其納入病歷考核標準,為吸菸病人提供戒菸指導。軍地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禁止使用捲菸接待賓客,要為吸菸工作人員提供戒菸幫助。
廣泛動員,努力營造良好控煙氛圍
軍地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在開展日常控煙工作同時,要結合世界無菸日等重大活動積極宣傳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全面禁菸的重要意義。要動員並正確引導廣大媒體積極宣傳軍地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全面禁菸,通過大眾媒體傳播活動,帶動其他行業主動參與控煙,自覺遠離菸草。同時,通過社會輿論監督,推動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禁菸工作的落實。
要加強多部門合作,動員全社會力量,發揮全國各地控制吸菸協會和其他社團組織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種國內國際控煙資源,推動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禁菸工作。
督導檢查,努力實現衛生部門全面禁菸目標
到2010年,軍地所有衛生行政部門和至少50%的醫療衛生機構要建成無煙單位,確保2011年實現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禁菸目標。
各省級以及軍隊各大單位衛生行政部門要結合當地工作情況定期組織督導檢查。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後勤部衛生部和武警部隊後勤部將適時聯合組織開展無煙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督導評估工作,通報督導結果,對成績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
請各省級以及軍隊各大單位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局於2009年6月30日前,將貫徹落實本決定的實施意見分別報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後勤部衛生部和武警部隊後勤部衛生部。各部門將適時匯總並予以通報。
附屬檔案: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履行菸草控制框架公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衛生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總後勤部衛生部 武警部隊後勤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附屬檔案

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履行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陳 竺 衛生部部長
副組長:黃潔夫 衛生部副部長
劉 謙 衛生部副部長
李大寧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
王玉民 總後勤部衛生部副部長
時立強 武警部隊後勤部衛生部部長
成 員:楊 青 衛生部婦社司司長
任明輝 衛生部國際司司長
孫家海 衛生部辦公廳副主任
何錦國 衛生部規財司副司長
劉新明 衛生部政法司司長
齊小秋 衛生部疾控局(愛衛辦) 局長
王 羽 衛生部醫政司司長
張宗久 衛生部醫管司司長
王雪凝 衛生部監督局副局長
於修成 衛生部科教司副巡視員
查德忠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副司長
王笑頻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際司副司長
主 皓 總後勤部衛生部衛生防疫局局長
李清傑 總後勤部衛生部醫療管理局局長
徐天昊 全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綜合計畫部副部長
侯冬虹 武警部隊後勤部衛生部副部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衛生部婦社司司長楊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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