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水平培育新時代寧波工匠隊伍的實施意見

寧波市印發《關於高水平培育新時代寧波工匠隊伍的實施意見》,從引、育、留、用等多方面為技能人才準備了一大波利好新政。確定下一步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目標:力爭到2025年,全市技能勞動者總量達到220萬,其中,高技能人才總量超過78萬、占技能勞動者比例達到35%,使寧波市技能勞動者總量和高技能人才數量居全國同類城市領先地位。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實施意見》推出了8大行動,25項具體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高水平培育新時代寧波工匠隊伍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寧波市人力社保局
  • 發布時間:2021年7月11日
主要內容,內容解讀,

主要內容

1.實施工匠人才成長行動。提出重點圍繞“246”等重點產業集群,以“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為牽引,5年累計培訓100萬人次。積極實施“寧波工匠”遴選培育,到2025年,計畫重點培育5名寧波大工匠、50名左右寧波傑出工匠、500名左右寧波工匠、1500名左右寧波青年工匠,並由市財政分別給予培養單位最高30萬元的支持。以此為契機,大力推進“雙百提升”培訓、青年工匠“菁英”培訓等針對性措施。
2.實施高端工匠引進集聚行動。主要結合我市引才政策和產業發展需求,培育引進一批急需緊缺的工匠骨幹。提出企業、行業按照人才分類目錄引進特優人才、領軍人才等高技能人才的,按現行人才政策分別給予企業和引才單位引才補助。對新引進的高技能人才,按標準享受安家補助。
3.實施寧波工匠培養平台鍛造行動。一是加強企業培訓平台建設,提出支持規上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技工院校並面向社會開展培訓、評價等工作;二是加大公共實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等平台建設,提出“2021年開始,每年新建15家技能大師工作室”“大力推進實訓基地建設,兩年內實現區縣(市)和產業園區全覆蓋”“建立績效考核結果激勵機制,對成效突出的實訓基地給予重點”;三是突出高技能人才服務企業作用,實施“萬名優師育高徒”培養行動,組建“技能大師聯盟”,面向企業開展技術攻關、技能創新、帶徒傳技等服務。
4.實施職業(技工)院校發展行動。主要結合我市職業(技工)院校發展實際需求,從職業(技工)教育改革發展、創新產教融合、專業建設和合作交流等方面加強改革建設。提出到2025年,力爭建設1至2所國內一流技師學院,1所萬人技師學院,10所國內一流職業院校,重點支持20-30個市級職業(技工)院校品牌專業建設,形成具有寧波產業經濟特色的技能人才培養專業輻射群;支持技師學院在校企合作企業或產業園區設立二級學院,企校雙師共同承擔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等。
5.實施工匠人才使用激勵行動。重點從提高工匠人才政治、經濟和社會待遇等方面,加大激勵力度。提出在政治待遇方面,落實黨委聯繫高技能領軍人才制度,注重從技能人才中發展黨員,鼓勵企業吸納高技能人才參與管理決策。在經濟待遇上,主要在工資分配製度、薪酬激勵機制等方面,多種途徑提高工匠人才收入水平。同時提出打通技能人才參與企業管理通道,將高技能人才庫納入全市專家庫,享受療休養等待遇。
6.實施工匠人才多元評價行動。針對當前技能人才評價處於改革期、調整期的特點,提出一是完善職業資格評價、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評價方式;二是把技能等級認定作為重點,到2025年,開展技能等級認定的企業、院校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達到1500家以上,技能等級認定50萬人次以上;三是將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擴大至農業、藝術、工藝美術等職稱領域。
7.實施技能大賽品牌打造行動。提出“每兩年舉辦一屆寧波技能大賽,努力打造全國一流的市級技能競賽品牌”。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技能競賽獎勵制度:對在世界技能大賽上獲得金、銀、銅牌和優勝獎的選手,分別按50萬元、35萬元、25萬元、15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在全國、全省、全市技能大賽上獲得金、銀、銅和優勝獎的選手,按規定給予相應獎勵。對納入年度計畫的市級競賽,給予2萬-10萬元補助。
8.實施工匠人才成長環境最佳化行動。進一步加大服務和人才環境最佳化,提出每年9月設立為“寧波工匠”活動月,鼓勵各職業(技工)院校設立“職業技能體驗日”等措施,營造尊重勞動、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社會氛圍。同時,積極推進數字賦能技能服務平台建設,實現與勞動力供求信息、技能培訓信息、鑑定考核信息的資源共享、互聯互通。

內容解讀

儘管近年來寧波市技能人才在數量和質量上都得到了長足發展,但仍不能滿足產業快速發展的需求,技能人才特別是掌握先進技術技能且具備跨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高技能人才仍存在較大缺口。
《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全市技能勞動者總量將達到220萬名,其中高技能人才總量78萬名。為此,我市將從工匠人才成長、高端工匠引進集聚、“寧波工匠”培養鍛造、職業(技工)院校發展、工匠人才的使用激勵和多元評價等多個方面入手推進技能人才工作。
《實施意見》首次明確了學歷待遇。技工院校高級工班、技師學院技師班畢業生將享受大專、本科學歷同等待遇,在公務員錄用、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執業資格考試、確定工資起點標準、職稱評定、職位晉升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方面與同等學力人員相同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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