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0年度全省建材設備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2010年度全省建材設備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8月2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2010年度全省建材設備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材〔2010〕391號
  • 發布日期:2010年08月20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建設)局,擴權縣(市)建設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河北省建築工程材料設備使用管理規定》(省政府令[2007]第14號),加強建設工程材料設備市場管理,強化施工現場建材設備使用監管,確保建設工程質量,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等9廳局《關於印發<河北省2010年建材市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冀質監發[2010]74號)要求,決定開展2010年度全省建材設備專項整治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
全省範圍內民用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建築用鋼材、水泥製品、建築扣件、外牆外保溫材料、電線電纜、防水材料、建築陶瓷、衛生潔具等大宗建材產品,人造板、油漆塗料等裝飾、裝修材料重點產品。
二、檢查內容
(一)查驗建設工程材料設備使用備案制度落實情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建設工程材料設備使用備案的監督檢查工作力度,發現未備案的建設工程材料設備,應督促其供應單位儘快申報。對經督促仍未申報或已申報未備案的,應視情況暫停在建設工程中的使用。
(二)查驗施工現場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建立和實施情況。對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建材設備,檢查是否按規定的產品範圍和抽樣比例進行見證取樣和檢驗檢測,檢驗檢測單位的行為是否規範,是否存在違規出具檢驗檢測報告的情況。
(三)查驗已淘汰和限制使用產品有無用於建設工程情況。目前,省廳已印發5批《建設工程淘汰和限制使用產品目錄》和1批《河北省公共場所限制使用部分用水器具目錄》,各地要以此為重點,對仍在使用已淘汰和限制使用材料設備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三、檢查方法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建設工程材料設備專項整治的部署、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各市、縣建設局負責本地區建設工程材料設備專項整治的具體實施工作。專項整治應以現場檢查、各類證照查驗和產品抽樣檢測判定等多種方式進行。省廳將重點對鋼管、建築扣件、外牆外保溫材料、人造板、油漆塗料等5大類產品的質量進行專項抽檢。
四、時間安排
自發文之日起至7月25日為組織安排階段,各地要儘快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工作機構、人員,明確工作目標,確定重點整治的工地和建材設備種類,掌握施工現場材料設備使用情況。
7月26日-8月31日為各地自查和省廳重點抽查階段,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深入開展整治,落實各項工作要求,於8月31日前將專項整治情況書面報省廳材料裝備處。期間,省廳將組織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抽查,並對抽檢的產品質量進行檢測。
9月1日-9月30日為檢查結果評估和處理階段,即對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作情況進行匯總並作出評估,對不合格產品由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抽調精幹人員,成立專門機構負責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制定工作目標,分解整治任務,落實整治措施,並按時上報工作總結。要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落實建設工程材料管理各項制度,加強市場監管,及時掌握市場產品質量信息,防止假冒偽劣建材產品進入建設工程。要嚴格執法,嚴肅檢查紀律,切實做到依法行政、秉公辦事,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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